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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信辦部署“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

2023年03月13日10:02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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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央網信辦部署“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

  中新網3月13日電 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通知,按照2023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計劃,自12日起,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整治“自媒體”亂象,破解“自媒體”信息內容失真、運營行為失度等深層次問題,維護網上信息內容傳播良好秩序。壓實網站平台主體責任,督促網站平台健全賬號注冊、運營和關閉全流程全鏈條管理制度,加強賬號名稱信息審核、專業資質認証、信息內容審核等常態化管理。探索運用經濟手段強化“自媒體”監管,遏制“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二、主要任務

  聚焦社交、短視頻、網絡直播等類型重點平台,針對“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突出問題,堅決打擊,從嚴處置,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一)堅決打擊“自媒體”發布傳播謠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虛假消息

  1.打擊“自媒體”造謠傳謠。一是編造虛假事件、離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細節、進展或結果,無中生有制造謠言。二是集納舊聞舊事冷飯熱炒,使用異地新聞嫁接拼湊,選取無關人物、圖片、音視頻惡意關聯,移花接木制造虛假消息。三是打著“國學經典”“紅色文摘”等旗號,杜撰老一輩革命家詩詞或者言論。

  2.打擊“自媒體”炮制有害信息。重點是搭蹭公共政策、宏觀經濟形勢、重大災難事故、社會熱點事件等,斷章取義歪曲解讀、顛倒是非抹黑攻擊、渲染悲情煽動對立,制造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干擾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害信息。

  3.打擊“自媒體”惡意炒作。通過搬運倒灌、“標題黨”炒作、集中發布相似文案、多賬號聯動發文等手段,對明知或應知為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傳播的行為。在謠言、虛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實的情況下,仍盲目跟風、人雲亦雲,搬運散播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為。

  (二)堅決取締假冒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和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1.取締利用賬號名稱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在名稱、頭像、簡介等賬號名稱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稱、標識等,假冒仿冒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的“自媒體”。二是在賬號名稱信息中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自媒體”。三是通過更改賬號名稱、修改個性簽名、新設用戶頭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2.取締利用信息內容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謊稱所謂熱點事件當事人、親友或相關人員爆料案事件線索細節、求救信息等內容的“自媒體”。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聞發布會、通報等部分內容,制作發布假通報等信息的“自媒體”。三是在直播間或短視頻背景中假借與電視新聞節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體”。

  3.取締無專業資質假冒仿冒的“自媒體”。無教育、司法、醫療衛生等領域資質,擅自使用“教師”“教授”“律師”“醫生”“醫師”等稱謂假冒仿冒專業人士,發布育兒、教育心理學、法條解讀、案件剖析、醫學知識科普、疫情形勢解讀等專業領域信息的“自媒體”。

  (三)全面整治“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

  1.從嚴整治“自媒體”蹭炒熱點吸粉引流。重點是“自媒體”通過不當評議、胡亂解讀、片面曲解公共政策、社會熱點事件獲取熱度,借機推銷售賣商品、課程或服務,接受用戶打賞,開通付費咨詢,在直播間帶貨﹔打著探訪、追蹤、幫扶、救助等旗號,在災難或事故現場、熱點事件發生地,熱點人物相關地等場地開設直播、拍攝視頻,消費災難,借勢引流。

  2.從嚴整治“自媒體”造熱點博流量。一是在重大案事件發生后以惡意揣測、散播陰謀論、關聯集納等方式挑動公眾情緒、制造次生輿情。二是刻意選取民營經濟、家庭矛盾、婚戀生育等高關注度話題,發布爭議性、誤導性言論煽動對立、撕裂社會共識。三是打造違背公序良俗的“勵志網紅”、低俗人設等,嘩眾取寵收割流量。

  3.從嚴整治“自媒體”利用弱勢群體進行流量變現。一是哄騙、利誘老年人擺拍視頻、開設直播,騙取網民點贊、打賞、捐贈等。二是欺騙、引誘殘障人士,通過賣慘、惡搞、虐待等違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三是罔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三、工作要求

  各地網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謀劃、精心部署、扎實推進。

  1.嚴格處置標准。督促網站平台深入自查自糾,從嚴從重處置頂風違規、屢教不改的“自媒體”﹔對管理不力、姑息縱容的網站平台,依法採取限期整改、罰款、暫停相關功能、關停下架等處罰,警示“自媒體”和網站平台做好自我管理。

  2.遏制違規營利。指導網站平台運用經濟手段,對違法違規營利的“自媒體”予以清空粉絲數量,暫停或關閉直播、用戶打賞、知識付費、收益提現權限,下架商品鏈接,取消廣告收益、流量分成等處罰措施。

  3.健全管理體系。督促網站平台嚴格落實政策法規要求,完善“自媒體”注冊、運營、關閉等環節管理細則,加強賬號名稱信息審核,從嚴審核認証材料,加注專業領域類型明確標識。

  4.加強部門聯動。加強與公安等部門會商研判,將網站平台排查梳理上報的“自媒體”違法犯罪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嚴懲網絡犯罪行為。

  5.強化宣傳引導。督促網站平台及時對外發布專項行動治理公告、違規典型案例等,鼓勵網民積極提供舉報線索,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責編:鄧楠、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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