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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未成年人盜竊團伙的幕后操縱者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 吳佳晴 秦悅
2021年08月13日08:38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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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揪出未成年人盜竊團伙的幕后操縱者

  這些年來,未成年人盜竊一直是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王純青重點關注的問題。

  “在最近審理的案件中,出現了成年人教唆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現象,也出現了聯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去頂包的現象,操縱他人犯罪的現象有年輕化的趨勢。”他說。

  未成年人盜竊案件一般具有團伙鬆散、活動頻率高、人員變化大等特點。兩年前,王純青在翻閱未成年人檢察案件卷宗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現象:有些未成年人的名字反復出現。他分析稱,未成年人一般交友圈比較固定,“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懷疑有人在幕后組織操縱。”

  果然,通過調查,檢方獲取了一些林峰(化名)可能是幕后主使者的線索后,專門向當地公安機關發出了檢察建議書。

  林峰出生於1996年,曾3次入獄。2017年7月,他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尋舋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兩年后,他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這兩次作案也多與未成年人有關。第三次入獄則是因為“操縱未成年人盜竊”。

  操縱未成年人盜竊被法官從重處罰

  小時候,林峰的媽媽就離家出走,爸爸獨自將他撫養長大,因忙於工作養家而無暇管教他。小學畢業后,在社會上游蕩就成了林峰的生活常態,他結交了一群有類似經歷的未成年人。他們在一起吃飯、打球、玩游戲,時常因經濟拮據等原因去盜竊、敲詐、斗毆,大伙兒都叫他“林哥”。

  2020年11月,出獄后的林峰一直住在賓館。住房、用餐都需要花費,很快口袋裡的錢所剩無幾。一天,林峰相熟的朋友“小老板”王強(化名)買了一輛新車,請林峰和另一個“大哥”李勇(化名)吃飯。

  飯后,他們一起去林峰所住的賓館房間打牌。聊天時,林峰提議道:“最近手上沒有錢,你看看能不能找幾個小孩,我這裡也找幾個,我們讓他們一起去偷點東西。”於是,幾個人掏出手機,在列表裡上下滑動,尋找合適的小孩。

  之所以提議讓未成年人去盜竊,林峰有自己的考慮。江蘇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助理唐燕介紹,林峰經常向幾個未成年孩子灌輸:“法律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盜竊不用負刑事責任。如果被抓住,你不要把我供出來,警察頂多把你教訓一下,拘留幾天就會放出來,不會對你有什麼影響。”

  后來,林峰和李勇安排了15歲的小蓮、小花以及13歲的小軍去盜竊。凌晨時分,3名未成年人來到某住宅小區附近商鋪,他們用手扒開卷帘門,鑽進去偷走了大量香煙和現金,價值人民幣1萬多元。

  完成盜竊后,他們隱藏在商鋪旁一處隱秘的草叢裡給林峰發消息。林峰安排另一個“圈子裡的人”開車去取贓物,並親自到另一個地點交易。

  接到被害人報案后,警方通過偵查很快鎖定犯罪嫌疑人,並於2020年12月1日將林峰、李勇抓獲歸案。因兩人操縱未成年人盜竊,法官對其從重處罰,最終判處林峰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判處李勇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遠離原生家庭孩子間的特殊關系

  現實中,這些法律意識淡薄的孩子,由於缺少生活來源,在有同伙壯膽的情況下,不少人走上了盜竊道路。

  “盜竊次數多了,有些未成年人甚至不受指使就自發盜竊了。”唐燕說,這些孩子往往會根據開門時間、關門時間、財物價值等因素提前選定盜竊地點,然后在凌晨時分下手,通過拉拽門把手、破壞玻璃門等手段實施盜竊。

  據王純青介紹,林峰指使實施盜竊的未成年人最小隻有十二三歲。有的孩子甚至覺得自己在一旁望風,沒有親自實施盜竊行為,就不算犯罪。

  在接受審訊時,有些未成年人甚至都記不清是如何與林峰相識。據了解,他們通過玩游戲、打台球、去KTV等活動擴展朋友圈,在有類似經歷的群體中獲得歸屬感,並通過盜竊等犯罪活動收獲成就感。據王純青介紹,這些孩子居無定所,一個晚上甚至輾轉多個地方。

  如同“家人”的陪伴與歸屬,讓這些“遠離原生家庭”的孩子之間建立起一種特殊的關系。

  “他們可能不好意思白白接受林峰的恩惠。”一些細節讓王純青印象深刻,2020年春節,原本應與家人歡聚一堂的孩子們,卻帶著香煙和酒去看望林峰的爸爸。“在原生家庭中,這些孩子可能很少感受到溫暖。”

  如何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現象

  在唐燕眼裡,曾3次入獄的林峰在接受審訊時表現得老實、無辜,從不狡辯、反抗,認罪態度很好。

  她回憶,在審訊時,林峰臉上表情幾乎沒什麼變化。“我沒什麼想法,反正事情是我做的,我就認。”在審訊期間,唐燕幾乎沒有看到過林峰流露出悲觀或氣憤的情緒,而是一直表現得很淡定。

  第二次審理時,唐燕告訴林峰:“一個人的人生能有多少年的青春,你把青春這幾年都浪費掉了。”

  林峰聽了,只是咧了一下嘴,禮貌性地笑笑,沒有任何答復。

  對於操縱他人犯罪現象的年輕化趨勢,王純青認為,除了家庭原因,父母管教不到位外,社會的不良誘因是重要因素,比如KTV、酒吧等場所違法接納未成年人,容易讓其迷失心智。加上未成年人正確的“三觀”還沒有完全樹立,容易受到社會不良青年的誘惑。

  王純青表示,要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現象的出現,需要加強法治教育,包括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對監護人的教育。如果父母有失職現象,檢察院可以發出《督促監護令》,聯合社區、學校、公安對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進行教育。同時,要加強對社會大環境的整治,主要是對KTV、網吧、酒吧等娛樂場所,這是防止未成年人過早進入社會的重要環節。

 

(責編:鄧楠、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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