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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開新篇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引領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紀實

本報記者
2023年03月15日08:4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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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3日,北京,人民大會堂。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

  這是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又一個標志性成果。立法法,被稱為“管法的法”。這部在法律規范體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重要法律,被賦予新的時代內涵,必將更好地發揮立法引領保障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法律規范體系更加科學完備。

  秉綱而目自張,執本而末自從。

  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明確指出“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2021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順應事業發展需要,堅持系統觀念,全面加以推進。”

  …………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緊緊圍繞總抓手,全面依法治國的各項工作高效組織、有序開展。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國總體格局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建設,譜寫了新時代良法善治新篇章。

  覆蓋廣、形式多、質量高,法律規范體系日臻完備

  2018年3月11日,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2900余名全國人大代表,肩負億萬人民的重托,在庄嚴的人民大會堂作出鄭重的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的內容,完善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任務、奮斗目標和國家領導體制,確立國家監察制度……憲法,國家的根本法,又迎來了一次完善和升華。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首要的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2021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領導下,經過各方面努力,我國用30多年時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人類法治史上一項了不起的成就。同時,也要看到,時代在進步,實踐在發展,不斷對法律體系建設提出新需求,法律體系必須與時俱進加以完善。”

  時移世易,法隨時變。

  2022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決定,正式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此前,2019年10月,按照“改革於法有據”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3年試行期間,對外貿易經營者相關手續辦理流程得以精簡,便利度顯著提升,受到經營主體廣泛認可。修法順勢而為。

  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兩者齊頭並進、相得益彰。

  新時代10年,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在哪裡,經濟社會發展步伐行進到哪裡,人民群眾的期盼和需求在哪裡,立法工作就跟進到哪裡:

  制定反外國制裁法、陸地國界法等,用法治力量保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修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為鄉村振興保駕護航﹔

  修改反壟斷法、個稅法,支持和引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對社會關注的冒名頂替上學就業、高空拋物等問題作出回應﹔

  制定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依法守護綠水青山﹔

  …………

  統計數據顯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制定修改法律行政法規730余件次。現行有效法律294件,行政法規598件,地方性法規1.3萬余件。

  翻閱一部部法律,豐富的立法形式令人眼前一亮。立法機關統籌運用立改廢釋纂等形式,進一步增強了立法的及時性、針對性、可操作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並原則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就民法典編纂工作所作的請示匯報,對民法典編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民法典編纂工作提供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

  為完成好這一重任,立法機關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全面總結我國民事立法的經驗,針對現行民事制度、民法規范的不同情況,結合法治實踐需要,靈活運用法典編纂方法,確保民法典編纂質量。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民法典。7編、1260條、10萬余字,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保障民事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典就此誕生。

  既有“大塊頭”,也有“小快靈”。

  2021年4月29日,備受關注的反食品浪費法表決通過,急用先行的“小快靈”“小切口”立法創新,形成一道獨特的法治風景線。

  從反食品浪費法、黑土地保護法等國家立法探索,到《陝西省延安革命舊址保護條例》《歙縣徽州古城保護條例》等地方立法實踐,“小快靈”立法開辟出一條完善法律規范體系的新路徑。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

  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

  2019年11月2日臨近傍晚,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格外熱鬧,氣氛熱烈。習近平總書記來到這裡考察調研。

  “你們這裡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建立的基層立法聯系點,你們立足社區實際,認真扎實開展工作,做了很多接地氣、聚民智的有益探索。”習近平總書記的一席話鼓舞人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立法成了群眾“身邊事”。

  如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設立32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實現31個省(區、市)全覆蓋,已就152部法律草案等征求意見,收到“原汁原味”的意見建議1.5萬多條。

  與時代同步,與人民同心,立法工作向高質量發展不斷邁進,法律規范體系日臻完備。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法治實施體系高效運行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引用商鞅變法時徙木立信的典故,深刻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

  2018年3月17日,北京人民大會堂。新當選的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左手撫按憲法,右手舉拳,面向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宣讀誓詞。

  法立於上,教弘於下。如今,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進行憲法宣誓成為常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把憲法實施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2015年8月,依據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布特赦令,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實行特赦﹔

  2019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為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一一頒授勛章獎章,這是現行憲法實施以來首次集中頒授國家勛章﹔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都會聽取法工委關於備案審查工作的報告,加強對備案審查工作中涉及的合憲性問題研究,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

  “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証憲法實施,就是保証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習近平總書記的話語振奮人心。

  新時代10年,各地各部門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自覺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治實施體系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依托。保証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要求執法、司法等各個方面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中央依法治國辦一手抓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一手抓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提速:

  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

  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落實和完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制度,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成為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標准……

  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一個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正在大踏步向我們走來。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

  “100-1=0”——“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2014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的話語振聾發聵。

  新時代10年,司法機關牢牢把握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明確刑事案件在偵查、起訴、審判環節的基本証據標准,讓案件的事實証據經得起法律檢驗﹔

  開展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整體辦案質量和效率顯著提升﹔

  針對一些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推出公益訴訟制度﹔

  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立案難”問題成為歷史﹔

  不斷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信用懲戒機制,破解生效判決“執行難”問題……

  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加快建設,司法機關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法治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法治化水平越高,經濟社會發展就越有序,民生福祉就越有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

  今年1月16日,最高檢發布第四批涉案企業合規典型案例,包括汽車銷售服務企業保險專項合規、勞動密集型企業安全生產及財稅管理專項合規……近年來,最高檢部署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推動企業刑事犯罪訴源治理,做實對各類經營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平等保護。

  放眼全國,“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取消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推行証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而隨著《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施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斷完善,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越來越強。

  貫通協同、常態長效,法治監督體系不斷織密

  公權力姓公,也必須為公。

  “不關進籠子,公權力就會被濫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隻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有制約和監督。

  《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明確要求,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抓緊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規范立法、執法、司法機關權力行使,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法治監督體系。

  ——加強立法監督,實行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民法典出台后第二天,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明確提出:“對同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國家有關規定,要抓緊清理,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開展民法典涉及領域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和專項審查工作,並持續加強對民法典涉及領域法規審查糾正力度,一些不符合民法典的地方性法規規定被一一審查出來。

  黨的十八大以來,備案審查工作逐步實現顯性化、制度化、常態化,備案審查制度機制在保証黨中央令行禁止、維護國家法治統一、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利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彰顯。

  ——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抓住關鍵環節,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強化執法監督,採取一系列舉措,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開展專項督察。河北省司法廳出台行政執法禁止性清單,開展“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一刀切式執法、運動式執法”專項督察。

  加大日常監督。遼寧省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活動,防止亂執法、隨意檢查,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模式,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活動的影響。

  實行留痕管理。青海省格爾木市通過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實現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接受群眾監督。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建立職責透視平台,從執法效率、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溫度等4個維度,接受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4類群體的評價。

  …………

  ——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出軌、個人尋租的機會。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司法不能受權力干擾,不能受金錢、人情、關系干擾,防范這些干擾要有制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保証法官、檢察官“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建立巡回檢察制度、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檢察機關在依法能動履職中加強法律監督﹔智慧法院、數字檢察,信息化和數字化為公正司法插上了“科技翅膀”……

  對領導干部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一律記錄、全程留痕、定期通報、嚴肅追責。2015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成為司法環境的“淨化器”、公平正義的“安全閥”、拒腐防變的“護身符”。

  …………

  在法治監督體系中,監督主體涉及方方面面,監督方式也不斷豐富,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形成監督合力。其中,通過監察體制改革,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專責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文書總量已超過1.3億份,訪問總量突破千億次……作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書公開網站,中國裁判文書網實時更新。如今,人民法院已建成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台,法官越來越習慣在聚光燈下工作。

  建立健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制度,發布立法修法情況﹔政府部門深化政務公開,全過程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聽証工作,堅持開門辦案……立法公開、執法公開、司法公開全面推進,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人才支撐、科技嵌入,法治保障體系更加有力

  法治保障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沿著正確道路前進的重要保障。能否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關系法治的高效運行,關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的實現。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離不開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

  2020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努力建設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隊伍”。

  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全面鋪開,清除害群之馬、整治頑瘴痼疾、推進建章立制,政法隊伍整體面貌煥然一新。

  凝心鑄魂,淬火礪劍。

  “要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著力鍛造一支有鐵一般的理想信念、鐵一般的責任擔當、鐵一般的過硬本領、鐵一般的紀律作風的公安鐵軍。”2019年5月,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隊伍明紀律、嚴要求。

  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忠實踐行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總要求,組織政治輪訓,開展比武演練,努力鍛造公安鐵軍,全力護航平安中國。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居於基礎性地位,是必須牽住的‘牛鼻子’。”

  “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2017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367名最高法機關首批員額法官響亮宣誓,標志著員額制改革在全國法院全面落實,更多優秀人才下沉到一線辦案。

  在鍛造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的同時,法律服務隊伍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我國法律援助范圍不斷擴大,援助質量不斷提高,目前全國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點)57萬個,律師法律服務實現縣域層面全覆蓋。

  2017年5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培養大批高素質法治人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我國法治理論、法學學科建設不斷加強,培養出一大批信念堅定、德法兼修、明法篤行的高素質法治后備力量。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提出建成一批中國特色、世界一流法學院校,造就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法學專家學者,持續培養大批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人才。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科技和信息化的推動、保障作用越來越凸顯。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加快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創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如今,各級司法機關著力加強數字化建設,以移動化、信息化賦能,為風險精准“畫像”,基層治理信息網絡延伸到社會每一個角落﹔“線上”立案、“雲端”辦案、“智慧”公訴,群眾享受到更多“指尖上的便利”,司法公正更加可觸可感。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民普法是一項長期基礎性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各部門送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廣泛開展。

  普法守法,緊抓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2015年2月,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習近平總書記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明確指出:“隻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隻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斷提高。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圍日漸濃厚。

  鐵規發力、禁令生威,黨內法規體系加快完善

  2021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我們黨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這個“法度”主要就是黨內法規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努力形成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准確把握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原則,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做到‘兩個確保’:確保全黨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黨的執政地位更加鞏固”。

  2021年12月,在第二次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被集中概括為“十個堅持”,這為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必須首先把紀律規矩立起來。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確立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1+4”基本框架﹔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明確了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

  2012年12月,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八項規定,這是黨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黨內法規﹔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使黨的問責工作有了第一部基礎性法規……新時代10年,管黨治黨全面實現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立規矩,關鍵在於與時俱進、務實管用。

  “通過!”2022年10月22日,北京人民大會堂,習近平總書記庄嚴宣布大會表決通過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黨的二十大對黨章作出50處修改,把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寫在了黨的旗幟上。

  10年來,在習近平總書記引領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緊跟時代步伐,契合現實需要,空白缺位的抓緊建立,不全面的盡快完善,成熟經驗及時推廣——

  制定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著力強化“兩個維護”制度保障﹔

  制定出台《黨中央領導經濟工作規定》《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等,運用制度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貫徹落實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

  制定修訂《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把制度建設貫穿於黨的建設的方方面面,促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

  一組組數字,展示出黨內法規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卓著成效:10年來,共制定修訂中央黨內法規156部,佔現行有效中央黨內法規的70.5%。截至2022年6月,全黨現行有效黨內法規共3718部。

  制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使之成為廣大黨員、干部的硬約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防止‘破窗效應’。”

  10年來,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被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黨中央出台《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各級黨委(黨組)將黨內法規執行情況作為督促檢查、巡視巡察的重要內容。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堅決查處違反和破壞黨內法規制度的行為。

  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也是行之有效的重要部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把學習黨章作為重要內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學習對照重要黨內法規作為重點內容,有力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明底線、守規矩、知敬畏。

  鐵規發力,禁令生威。

  10年來,黨的制度全面深刻發力於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推動黨的自我革命不斷深化,保持黨的肌體健康……黨內法規,成為“中國之治”的一個獨特治理密碼,成為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一張金色名片。

  一個現代國家,必須是一個法治國家﹔國家要走向現代化,必須走向法治化。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踏上新征程,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踔厲奮發、篤行不怠,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貢獻強大法治力量。

  (記者廖文根、黃慶暢、張洋、張天培、張璁)


  《 人民日報 》( 2023年03月15日 01 版)
(責編:鄧楠、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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