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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切實解決家庭后顧之憂

小托育納入大規劃(大健康觀察)

本報記者 熊 建
2022年08月23日10:0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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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小托育納入大規劃(大健康觀察)

日前,國家衛健委、國家發改委等17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加快建立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指導意見》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切實解決家庭后顧之憂。”國家衛健委新聞發言人胡強強表示。

其中,加快構建托育服務體系是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郝福慶表示,“十四五”規劃綱要涉及多個行業、多個領域,其中就有“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這一托育的指標。“把小托育納入大規劃,這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史上還是第一次,足見方方面面對發展托育服務的高度重視,發展托育服務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他說。

五大關鍵詞支持托育服務發展

“調查顯示,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但現實中供給還是不足的,特別是普惠性的服務供給是個短板。”郝福慶說,“各方面的研究表明,發展托育服務對於減輕家庭負擔、提高生育意願具有明顯的作用。所以,為了支持托育服務的發展,《指導意見》重點圍繞五個關鍵詞下功夫——基本、普惠、投資、收費、減負。”

基本,就是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指導意見》提出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突出對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就是增加普惠性服務。發展公辦托育機構,鼓勵社會力量來投資,支持用人單位舉辦,建設社區服務網點,探索家庭托育模式。

投資,就是加大投資支持力度。拓寬托育建設項目的申報范圍,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建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普惠性項目給予適當支持。

收費,就是規范各類服務收費。明確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准由地方政府來制訂,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合理確定托育服務的價格。

減負,就是減輕機構經營負擔。除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以外,托育機構的水電氣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各地也要出台支持托育機構發展的一攬子政策。

開展用人單位托育服務工作

《指導意見》提出,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這就滿足了很多家庭的現實需求。

對此,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副部長洪莎表示,去年以來,全國總工會開展了用人單位托育服務工作,是新時期工會組織幫助職工解決托育難題的具體舉措。

一方面,全國總工會、國家衛健委已聯合印發通知,啟動了全國愛心托育用人單位推薦申報工作,以此帶動和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

在托育模式上,鼓勵用人單位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托育機構建設和運營,鼓勵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帶頭在單位內部興辦托育機構。對於利用自有場地提供免費或低收費支持的用人單位,可以優先推薦申報。在支持保障上,對推薦申報成功的用人單位及相關工會組織,將給予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在服務指導上,將聯合組建全國愛心托育工作專家組,為各地提供公益講座、輔導培訓等。

另一方面,聯合召開用人單位提供托育服務工作推進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部署推薦申報工作。同時加強與有關部委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各方力量,積極支持用人單位參與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等。

2020—2022年累計新增托位20萬個

近年來,中國在普惠托育服務上的供給不斷擴大。據國家衛健委人口家庭司監察專員杜希學介紹,從2020年到2022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衛健委持續開展了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20億元,帶動地方政府和社會投資超過50億元,累計新增托位20萬個,推動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務有效供給。

同時,各級衛生健康部門深入推進醫育結合,加強對托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通過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提供婦幼保健服務、健康教育服務、0—3歲兒童健康管理等,積極普及科學育兒知識,為托育機構和廣大家長提供科學育兒服務。

“我國現代托育服務體系畢竟是從無到有,起步較晚,這兩年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截至2021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數是2.03個,距離‘十四五’期末要達到4.5個目標還有不小的差距,與人民群眾的期盼也有一定距離。”杜希學說,《指導意見》從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具體措施。各地和相關部門圍繞既定目標,將同向發力,共同加快推進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步伐,為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做出應有的努力。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完善標准規范體系

最近幾年,中國通過逐步健全政策法規體系、有序完善標准規范體系,為托育服務的發展鋪路架橋,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2019年、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分別印發了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了托育服務的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

2020年以來,新修訂和制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都增設或設立專門的條款,規定要發展托育服務事業。

與之相應,“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等專項規劃都對發展托育服務做出具體安排部署,在國家政策法規體系框架不斷建立完善的同時,各地也都積極將托育服務納入本地的政策法規實施方案、發展規劃中,納入為民辦實事的工程,積極組織落實。

同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對這項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例如教育部,在本科和職業教育階段增設了托育相關的專業﹔財政部、稅務總局出台了社區托育服務的稅費優惠措施,並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全國總工會積極推動用人單位發展托育服務等。

據杜希學介紹,2019年以來,國家衛健委會同有關部門先后制訂印發了托育機構設置標准、管理規范、登記和備案辦法、保育指導大綱、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營養喂養指南、消防安全指南、托育機構負責人和保育人員培訓大綱等,修訂了保育師等托育相關國家職業技能標准。“特別是積極支持和指導地方做好行業服務管理工作,同時加強監管,促進托育機構規范起步,行業健康發展。”他說。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2年08月23日   第 09 版)

(責編:孫挺、王晴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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