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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门槛”

2022年11月11日10:46 |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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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11月11日电(贾凯璐)“视频监控终端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单次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近日,陕西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陕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机构名称不得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全省等字样。

培训场所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监控终端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

在场地设施方面,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独立使用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培训场地和其他必备场地)、设施,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办培训机构后,未经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者培训点。

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照明等标准。培训机构要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监控终端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另外,首节培训课应包括安全教育内容。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不得向培训学员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

执教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

每班次培训学员原则上不超过35人

在执教人员方面,培训机构的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聘用外籍执教人员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

《意见》要求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至少要配备2名执教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课程设置不超60课时

收费时间跨度不超3个月

在课程设置和收费标准方面,《意见》要求培训机构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并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不得出现超标收费、不明码标价、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违法行为。

《意见》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4日。此前已设立的体育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底前按《意见》要求重新审核登记,否则不得继续开展体育培训活动。

(责编:贾凯璐、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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