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與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
業委會如何成立並良序運轉(金台視線)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近日,一位河南讀者來信講述他們推動成立業委會的艱難歷程,“折騰了大半年,最后我們徹底放棄了”。北京讀者宋女士在來信中說,他們克服重重困難成立了業委會,但不到一年絕大多數的委員相繼辭職,業委會無法繼續履職。
業委會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與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明確了業主作為物業主體的相關權益。但業委會成立難、履職難仍然是困擾很多社區的老問題。
維護社區業主合法權益仍然是業主要求成立業委會的主要動力
在我國法律法規中,業委會是業主依法管理社區、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組織機構。民法典明確規定,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委會﹔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委會給予指導和協助﹔業主大會或者業委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目前,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仍然是業主要求成立業委會的主要動力。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反映小區管理混亂、存在安全隱患的留言數不勝數:
黑龍江哈爾濱市一位業主留言,小區院內車道兩側全停了車,沒有消防通道,一旦出現火情消防車根本進不去,物業也不管﹔
重慶市渝中區一位業主留言,小區物業管理極差,車庫淹水、電梯故障、樓棟門損壞等安全隱患突出﹔
福建福州市一居民反映,小區物業10多年不公開公共收支,業主多次要求均得不到回復,且有業主多次被困電梯無人值班處置,樓道沒人打掃,垃圾無人處理,服務還不如老舊小區……
“如果沒有成立業委會,業主很難針對小區公共事務發表自己的觀點。”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盛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畢文強說,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業主有權要求設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委會,“社區公共事務主要是招聘、解聘物業公司,監督物業公司服務。如果業委會缺位,就會產生大量矛盾:物業公司有管理服務小區的義務,但基本上不受業主的有效監督﹔業主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卻很難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不受侵害”。
西安市新城區韓森寨街道咸東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蘇穎認為,業委會還是物業與群眾之間溝通的橋梁,“業主與業主之間、業主與物業之間都有可能發生各種矛盾糾紛。這時,業委會就可以起到溝通橋梁作用,努力做到事了人和,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
業委會成立需要良好外部環境和業主的信任與支持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業主大多高度期待成立業委會,但成立過程卻經常遭遇各種阻力。
尚先生住在一個中部省份的省會城市。他說:“小區經常停電,尤其是用電高峰時三天兩頭整夜斷電。物業公司還擅自改變公共區域用途,把門衛室變成了房屋租售中心。”小區業主為了維權打算成立業委會,十幾位熱心業主分組請全體業主簽名,但物業公司知道后,使用各種手段騷擾熱心業主。
西安市新城區長樂中路街道新東社區黨委書記牛靜靜表示,小區成立業委會最突出的作用就是規范物業公司的經營行為,於是有些物業公司在業委會成立過程中不配合甚至從中作梗。西安市一個小區在街道辦指導小區成立業委會的情況下,物業公司不依法參加籌備組、拒不參加業主選舉大會,甚至在業委會已合法備案,集體罷免原物業、引入新的物業公司后,還不願依法依規進行交接,對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當我們拿到2/3業主簽字,達到法定門檻送社區審核時,社區先是稱有業主投訴,簽字不是本人意願,后來又說材料丟了。就這樣折騰了半年多,業主大會遲遲無法召開,最后,我們不得不放棄。”尚先生說。廣東惠州、遼寧大連等地也有業主投訴當地社區為他們成立業委會處處設障。
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成立業委會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保護。蘇穎介紹,韓森寨街道區域內一個小區6年多兩度籌備成立業委會均失敗,后來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監督下,歷時4個多月終於選出業委會。
業委會受到外部壓力導致成立難,而成立后履職難則多半來自業主內部問題。一方面,多數居民“不願管事、不想管事”的心理較重,難以形成治理合力﹔另一方面,有的業委會委員並不能代表廣大業主的利益。
“業主群體的共識很重要。”畢文強認為,業委會順利運作需要全體業主的信任與支持。宋女士是北京市一個社區的業主。她表示:“經過一番艱苦的努力,小區終於成立了業委會,成功解聘舊物業、選聘新物業,小區面貌明顯改變。”
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吸收專業人才,促進業委會良序運轉
牛靜靜認為,業委會委員是否秉持公心,是否具備組織帶領業主自治的品德、能力、公信力和責任心,是業委會成立並良序運轉的重要條件。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特聘教授孫發鋒建議:“應盡量將熱心公益、責任心強、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吸納進業委會,為業委會提升能力水平提供人才支撐。”他提出,在業委會成立及運營過程中,“可以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妥善化解利益糾紛,為業委會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王瑛在上海市閔行區一個小區擔任業委會主任已經5年多了。最初,街道辦事處找到她,希望她作為一名黨員擔起領導業委會的重任。王瑛因此加入了業委會。最初也遇到不少困難,她認為要徹底改變物業服務,必須提高物業費、簽約優質物業公司。小區內質疑、猜測的很多。王瑛帶著業委會委員、志願者在小區不斷做說明,一家家找物業公司談,終於找到了滿意的物業公司。如今,小區面貌一新,鄰裡關系和諧,停車秩序井然。王瑛也得到了業主們的普遍認可。
畢文強說:“有些做得比較好的業委會每周開一次例會,邀請物業公司經理報告一周社區情況。業主可以在會上直接反映問題,物業公司經理現場回應。這樣的制度建立起來后,業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就輕鬆下來了。”他認為,做好小區裡的公共事務需要具備一定的治理能力,可以培訓業委會委員,增強他們的管理、組織、協調等自治能力。同時,還要注重培養社區居民的業主意識,“比如按時繳納物業費。讓業主們充分認識到享受物業服務就要支付相應費用”。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多個省份修改了物業管理條例,對成立業委會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就提出,沒有條件成立業主大會的,可以組建過渡性質的物業管理委員會臨時補位,任期3年。
宋女士所在的小區一年后因為種種原因,大多數業委會委員辭職了,業委會也就此解散。其后,由街道主導成立了物管會,居委會主任兼任物管會主任。“居委會主任力邀我加入物管會。目前物管會7位成員中有4位是業主。物管會成了監督物業管理、配合街道小區工作的重要組織,也幫助業主解決了不少難題。”宋女士說。
畢文強表示,由基層有關部門推動成立物管會,效率較高,但從法律意義上說,物管會畢竟是臨時組織,最終還是要過渡到業委會,由業主自主管理社區,“不過,過渡期也不能搞一刀切,有的小區自治土壤不成熟、思想認識不到位,仍需給他們一定的成長時間”。
(人民網霍亞平參與採寫)
《 人民日報 》( 2021年11月08日 第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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