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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榜樣意識

本報記者 楊颯
2023年01月03日10:05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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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如何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榜樣意識

少年兒童選擇榜樣的標准 數據來源: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相關調研報告

少年兒童選擇榜樣類型排行數據來源: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相關調研報告

為了讓孩子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培養積極的人生觀,擁有正向的價值觀,秋季學期,北京市中山實驗學校每個班級的壁報都開辟了“我心中的榜樣”專欄,老師和同學們共同探討確定本班的“榜樣人物”,並據此將班級命名為“雷鋒班”“錢學森班”等,每個班級還選出了一名榜樣故事宣講員,專門負責介紹本班的“榜樣人物”。

學校校長靳玉文表示:應該讓孩子們多了解各行各業的榜樣人物,例如具有愛國精神、鑽研精神的科學家,讓他們從小領悟榜樣的力量,學習榜樣的精神,向榜樣看齊,爭做新時代好少年。

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榜樣,面對新的時代環境與文化生態,如何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榜樣意識?榜樣教育應如何開展?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專家,共同探討新時代的榜樣教育的各種關切。

榜樣為個體追求理想自我實現提供“模板”

在華東師范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教授高德勝看來,榜樣和偶像明顯不同。“榜樣永不過時。隻要有人類的生活,個體在成長中就會選擇自己學習的榜樣。原因在於,人是有意識的存在,都有對理想自我的追求,而榜樣提供了理想自我的具體存在樣態。可以說,榜樣為個體追求理想自我的實現提供了‘模板’。”他認為,榜樣是人所選擇的“典范”,寄托著個人,包括兒童對美好個性、良善人格的追求。從方式上看,是個人理性選擇的結果。總而言之,榜樣是以對理想自我的追求為基礎所選擇的某個方面或整體人生的典范,對榜樣的學習永遠不失自我,不失理性選擇,都是為理想自我發展服務的。

“偶像則不同,當一個人崇拜偶像的時候,是讓渡自我、不要自我,將自己全部奉獻(獻祭)給偶像。與榜樣不同,偶像崇拜不是以自我為根基的,而是對自我的放棄,是失去自我。學術上常說,偶像崇拜是非理性的。確實,與榜樣的理性選擇不同,偶像崇拜的非理性色彩非常明顯,但與偶像崇拜的獻祭自我、失去自我相比,非理性只是偶像崇拜的次要特征。學術上榜樣與偶像可以清楚地區分開來。但日常生活中,二者有混用、替用現象。比如,我們經常說‘誰誰是我偶像’,其實含有敬佩對方、將對方視為榜樣的意味。”高德勝說。

警惕青少年陷入偶像崇拜的怪圈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發布的《少年兒童的偶像與榜樣研究報告》顯示,曾經在網上進行過粉絲應援活動的少年兒童佔比19.2%。在少年兒童的粉絲應援活動中,從排序上看,排在第一位的是收集照片和簽名,比例超過支持偶像的作品或產品近10個百分點。另外,排序第三位的是購買明星偶像代言的產品、周邊、海報等,這些也是由偶像產生的附屬品。而看偶像的故事或傳記排序在第五位,比例為33.0%。這說明,少年兒童的粉絲應援活動主要還是關注偶像的外部因素較多。

“我在對飯圈文化的實証研究中也發現,不少青少年粉絲明知給明星應援、打榜等飯圈行為就是一場商業資本主導的游戲,但仍然願意為他/她心儀的偶像所謂的‘流量’和‘成功’而不惜傾囊相助。”中國浦東干部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院研究員肖晉表示。

“盡管大多數人在青少年時期都有自己的偶像。”但肖晉提醒,站在時代變遷、代際差異的視角看待當前青少年的偶像崇拜,需要注意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范圍狹窄化(或類型單一化)、消費主義化、群體極化等。有抽樣調查顯示,當前青少年的偶像側重在娛樂明星、體育明星領域,其中娛樂明星佔據更大比例。父母、老師、科學家、政治家及社會其他知名人物的比重不高。很多青少年是由消費主義出發,通過消費偶像來滿足自身虛榮心和虛無的浪漫情感為特點。從偶像身上汲取成長的力量,為自身發展帶來精神動力的比重相對不高。

專家們普遍認為,全媒體時代的到來和智能手機的普及,讓偶像的眾多青少年粉絲通過網絡社群、超話等群層網聚在一起,為了偶像利益迅速形成一個去個性化、容易極化的強大群體,容易導致其價值觀和行為的群體極化,強化其非理性行為甚至導致極端行為。

讓榜樣走進情感世界,引導青少年走向理性

引導學生走向理性,學習榜樣,對榜樣教育的呼吁更為迫切。榜樣教育的難點在哪兒?

從學生的角度來看,高德勝認為,現在很多孩子過的都是規定好的、程式化的生活,沒有成長的自主動力,也就缺乏選擇榜樣的動機。在沒有動力的情況下,如果替他們選擇榜樣,將榜樣強加給他們。這種榜樣,人為性、外在性強,無法契合他們的成長需要,效果往往適得其反。

“我們在使用榜樣教育法的時候,有時樹立的榜樣違背了學習者的自主性。社會和成年人所要做的,不是代替孩子們做主,人為地為他們選定榜樣。剩下的事,更多而是要教育引導孩子,喚醒他們的自主意識,孩子自己去完成榜樣選擇。”高德勝說。

研究表明,青少年選擇榜樣往往受到父母親人、老師、教材、課外書的影響,也受到同齡人、媒體等社會環境的影響。所以,“在使用榜樣教育法的時候,社會和成年人所要做的,是堂堂正正行事、做人,真正配得上榜樣的稱號。”高德勝說。

“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在改進榜樣教育,如在榜樣的宣傳上不刻意拔高、增進接地氣、生動性以及青少年的互動感和相似性。我認為難點可能還在於,在理念上如何把青少年的精神滿足和對青少年的思想引領更好地結合起來。”肖晉表示,同樣需要正視的是,青少年不僅是一個面向未來的人、一個成長中的人,同時也是一個活在當下的人,所以榜樣教育不能脫離青少年當下的精神語境和精神需要來談思想引領,榜樣教育如何進一步走進青少年當下的情感世界,和青少年進行共情溝通,滿足他們在這個年齡段的精神需求,給他們帶來精神上的快樂和力量,是破除榜樣宣教難題、提升宣教效果的一大關鍵。教師和家長最好不要置身事外,更不能橫眉冷對、動輒呵斥,而要主動參與到孩子的榜樣學習的過程中,和他們形成“自己人效應”,將心共鳴,找准話語的切入口善加引導。

“如我在家庭教育裡,把親子共讀名人傳記和孩子偶像和榜樣的塑造努力結合起來。我和孩子一起商定每年親子共讀12本名人傳記,每月一本,一起走進12位人物的精彩人生。這12個人物的選定採取民主協商的方式,先共同商定下每年讀4本紅色人物、4位中國其他領域的杰出人物和4位國外人物的選取大原則,然后再進一步敲定每月親子共讀的內容。由於全過程尊重孩子自主性,孩子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策劃和人物的選擇,閱讀的積極性高漲,對促進學習榜樣起到了巧妙的推介和引導作用。”肖晉舉例說。

(責編:鄧楠、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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