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同招"!2020年西安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細則公布

2020年06月16日18:58  來源:人民網-陝西頻道
 

人民網西安6月16日電 (左瑞)為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辦好人民滿意的西安教育。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對西安市今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各區縣、開發區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對於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批准。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主要有哪些變化?據介紹,西安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變化主要涉及民辦學校。一是錄取方式,民辦學校招生入學採用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二是招生范圍,民辦初中仍然在全市范圍內招生,民辦小學由全市范圍招生調整為原則上在本區縣、開發區范圍內招生,5種情況可以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三是同步招生,今年市級建立統一招生平台,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

全文如下:

西安市教育局關於貫徹落實《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西咸新區教育衛體局,各開發區教育局,各直屬中小學: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按照《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陝教〔2020〕49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建設教育強市的實施意見》(市字〔2019〕88號)和《西安市基礎教育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市辦字〔2019〕185號),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辦好人民滿意的西安教育。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區縣、開發區為主。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市級統籌、區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落實區縣、開發區(含西咸新區,下同)主體責任。省屬、市屬、高校附屬義務教育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青少年體育學校、藝術學校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縣、開發區統一管理。

2.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証書、証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

3.堅持民辦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符合本區縣、開發區入學條件的學生,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4.堅持控輟保學。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5.堅持計劃管理。按照部頒班額標准,結合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科學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起始年級不得產生“大班額”,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義務教育學校56人(含)以上“大班額”。

6.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等,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一)劃定學區

各區縣、開發區要按照“7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學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區劃分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慎重穩妥,確保平穩。行政區移交開發區的公辦學校要按照《移交協議》保持學區劃分穩定,確保學區劃分無盲區。

各區縣、開發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后,統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教育部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對象

小學: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准入類學生。

初中:具有西安市戶籍或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准入類學生。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批准。

(三)信息審核

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信息審核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制定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學生及其家長登錄本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台(網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簡稱“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眾號(xaywjy)自行下載並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見附件2),按照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學區對應公辦小學、公辦初中或審核點進行入學信息審核,填報意願學校。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登記報名告知書及報名條》(以下簡稱《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四)招生入學

各區縣、開發區要明確新生入學程序,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也可結合緊密型“名校+”教育聯合體的組建模式,在確保“+校”學區學生應入盡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聯合體內統籌學生到“+校”入學。區縣、開發區可探索在熱點區域學校試行分類登記、積分制入學。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所屬區縣、開發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一)招生對象

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后取得《報名條》,願意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招生范圍

民辦小學原則上在屬地區縣、開發區范圍內招生。市級審批的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可在全市范圍內招生﹔開發區管理的民辦小學,可在本開發區和原管轄行政區范圍內招生﹔行政區之間新移交的民辦小學,可在現管轄地和原審批地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小學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轄區內小學學位富余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可統籌考慮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小學跨區招生由屬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核准。

民辦初中在全市范圍內招生。

民辦小學、民辦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民辦學校中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的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一招生。

(三)公布計劃

各區縣、開發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教育部門微信公眾號公布各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市教育局在門戶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公布各民辦初中招生計劃。

(四)網上報名

選擇民辦學校的,須進行網上報名。學生及家長根據《報名條》所載信息登錄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眾號,修改初始密碼,按照流程填報信息,並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每名學生選報一所民辦學校,報名信息確認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反饋學生家長報名結果。

報名結束后,各區縣、開發區公布各民辦小學報名人數,市教育局公布各民辦初中報名人數。

(五)招生錄取

1.電腦隨機錄取。各區縣、開發區使用全市統一的電腦隨機錄取系統,組織實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工作。電腦隨機錄取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像,應邀請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並委托公証機構現場公証。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現場上傳至招生平台。錄取結束后,招生平台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各區縣、開發區公布各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余計劃數,市教育局公布各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余計劃數。

2.民辦學校補錄。有剩余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申請補錄,補錄對象為已報名民辦學校且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

民辦小學補錄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初中補錄仍為全市范圍。民辦學校補錄經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局核准后,相關區縣、開發區公布轄區民辦學校補錄計劃。

補錄報名時,學生憑報名號和密碼登錄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眾號進行補錄報名,每名學生隻能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

補錄報名工作截止后,相關區縣、開發區公布補錄報名學生人數,在規定時間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錄取結束后現場將錄取結果上傳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通過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由學校在招生計劃內免試招生,招生結果由民辦學校通過網站公布並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備案。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安排到對應學區公辦學校,若無空余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