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8日電(於子茹)2020年已經進入最后一個月。臨近年底,很多事情快要到截止日期了!而且它們中很多都關系你我的切身利益,該抓緊辦的要趕緊辦。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需在本月內確認
個人所得稅APP開始確認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了。用戶需要在12月31日前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如有變化,需及時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影響明年的每月收入。
如何確認?納稅人從APP首頁進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頁面后,既可以選擇一鍵帶入,即將上一年度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繼續填報,確認后即可完成填報,也可以按目前自身實際情況逐項填報。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
以下幾種情況,納稅人需要修改相關信息:
①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規定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這意味著,納稅人在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免檢≠不檢,這類車主還要申領檢驗標志
11月20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在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6座以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檢范圍,將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非營運大型轎車納入免檢范圍。
這是不是意味著9座以下私家車(面包車除外)6年內不用進行車輛年檢?
免檢≠不檢,“免檢”只是車主不用駕車前往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根據要求,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証、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証明后,可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年底是車輛年檢的集中時間段,還沒申領檢驗標志的車主要抓緊時間啦。
年假還沒休,可換錢可補休
歲末年終,“沒休的年假”成了不少職場人心裡的“痛”。如果還沒有休,年假是否會直接清零,還是順延到下一年度?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一般來說,年假應在當年休完。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也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也就是說,如果今年的年假沒休,可以延長到明年再休。
醫保個人賬戶年底取消,余額不清零不必著急花
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目前,全國多地宣布2020年底前取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那麼問題來了,醫保取消個人賬戶之后,卡裡余額會清零嗎?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國家醫保局曾明確:文件中提到“2020年底前取消”是指取消城鄉居民醫保,並不是所有醫保個人賬戶,也就是說,隻有城鄉居民醫保中的個人賬戶會被取消,城鎮職工醫保不會受影響。
至於卡裡余額,凡是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均為參保人個人所有,即使多年不用醫保卡,資金也不會被取消。換言之,取消個人賬戶后醫保卡余額不會清零,應該會把居民個人繳費部分和政府補貼部分資金計入統一的統籌基金賬戶裡,不論是住院或者門診就醫時,都可按規定比例進行報銷。
這筆錢,失業人員可以領
近日全國多地社保局發出通知:失業補助金申領本月底截止,請符合條件的參保人盡快領取。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可以憑身份証或者社會保障卡到當地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
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上線人社部失業金申領渠道查詢功能。失業人員可根據查詢到的名稱、網址前往相關平台,進行失業金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