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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得好|个人可获万元补贴! 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咨询事宜获回复

2021年09月24日09:12 |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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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9月24日电(魏鑫) “本人近期拟购买新能源车一辆,如何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到哪个部门办理?充电电费多少?”近日,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西安市委书记王浩留言,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申请、审批、补贴等相关事宜。

网友留言截图

收到留言后,西安市高新区及时回复网友,并将相关政策以及办理充电桩补贴具体部门和流程进行了解读,网友表示满意。

西安市高新区回复截图

关于充电桩安装审批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发〔2021〕4),个人在自有产权车位建设充(换)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土地审批手续。

网友可登录西安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e充网)进行建设申请和验收报批。

关于补贴申请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216),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补贴对象为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不含西咸新区)的自有产权车位(宅基地)上新建固定充电桩”。

第三章第六条“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网友可在充电设施验收完成后提供车位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申领补贴。

关于充电桩充电电费问题: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价商发〔2014〕99号、陕价商发〔2018〕65号和陕价商发〔2018〕84号规定,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含车库)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应按照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政策执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109元。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同时规定,个人在自有产权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用电,须向产权单位(人)或小区管理单位以及供电部门申请报装手续,接入小区供电系统。产权单位(人)或小区管理单位应提供相关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工程竣工图或指定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并配合现场勘查、施工,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 

(责编:魏鑫、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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