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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2021年12月14日08:59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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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陝西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優化生育、養育、教育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推動陝西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扎實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依據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時修訂《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遵循法制統一原則,加強立法保障,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的生育政策,充實完善積極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的法規條款。綜合評估人口發展形勢和政策實施風險,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指導,扎實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二)取消相關生育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廢止相關處罰規定,清理與三孩政策不相符的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制度,將個人生育情況與入戶、入學、入職等全面脫鉤,評優、評先及干部提職、各級各類代表和委員選舉等不再進行計劃生育鑒定。依法依規妥善處理遺留問題。

  (三)深化人口服務管理改革。實行家庭自主生育,取消再生育審批制度,做好生育咨詢指導,完善網上辦事系統,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實現生育登記跨省通辦。推進出生醫學証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建立健全以“一老一小”為重點、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調整充實基層人口綜合服務管理職能,增強撫幼養老功能,縣、鎮要明確承擔人口服務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村、社區要有人負責,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提升基層人口服務能力。

  (四)加強人口監測和信息融合共享。落實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網絡,加強基層人口監測工作力量配備,提高人口信息採集和統計工作質量,及時監測全省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開展人口形勢分析研判和人口預測預警,完善全員人口基礎信息庫,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整合統計、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社保等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資源,加強部門協作,促進人口服務基礎信息互聯互通、融合共享、動態更新。

  二、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五)強化生育服務管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等母嬰安全五項制度,提高母嬰健康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降低生育成本。完善婦幼健康服務保障體系,補齊生育服務短板,加強各級綜合醫院婦產科建設,推進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標准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配備足夠專業技術人員和急需救治設備,每個縣(市、區)要建立1所標准化的公立婦幼保健機構、至少1個危重孕產婦和1個新生兒救治中心。將生育服務、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推進業務融合。關愛青少年生殖健康,強化青春期保健服務。聚焦大、中學生群體,持續實施青春健康進校園活動,加強青少年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健康素養,普及性病、艾滋病防范知識,減少非意願妊娠。

  (六)綜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落實三級預防措施。加強相關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詢,落實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制度,鼓勵引導辦理婚姻登記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推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進一步提高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服務的覆蓋率,加強產前篩查和診斷,推動圍繞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協作,促進早篩早診早治,降低殘疾發生風險,減輕社會和家庭的負擔。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

  (七)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貫徹落實國家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應用規劃指導原則,嚴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審批,逐步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規范發展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生殖健康需求。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和信息監測,嚴格規范相關技術應用。成立省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質量控制中心和質控管理專家委員會,加強生長成長監測,保障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質量和安全,規范不孕不育診治服務。

  (八)加強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深化健康家庭示范建設,實施“健康陝西——母親行動”,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和技能,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建立社區家庭育兒指導站,提供公益性科學育兒指導。豐富三秦父母大講堂,開展線上線下家風家教和家庭健康公益講座。深化家庭親子閱讀活動,探索開展0—3歲親子閱讀指導,促進嬰幼兒在語言、認知、情感等方面全面發展。

  (九)做好兒童醫療保健工作。加強各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和婦幼保健院的兒科及兒童保健門診標准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開展脫貧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提高兒童生長發育水平。開展兒童青少年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評估,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齲齒等常見病防治工作。

  三、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十)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標准規范體系。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人口規劃、城鎮化建設規劃相銜接,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托位達到4.6個。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我省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建設。新建或改擴建一批公辦托育服務機構,每個縣(市、區)要建設1—2所公辦托育機構,執行普惠化收費標准,建設資金由市、縣級基建資金負擔。省、市、縣級財政部門按照以獎代補方式,對具有示范作用的托育機構給予扶持。將托育服務建設作為各市縣重大民生工程,以市為單位制定區域整體實施方案,按年度分解落實每千人口托位數指標計劃,推進區域整體發展。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支持省內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領域相關專業,依法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大力發展與托育服務相關的新業態,開發與托育服務相關的產品,培育托育服務、動畫設計與制作等行業的陝西品牌。

  (十一)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服務。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採取提供場地、優先優惠供地、減免租金、降低水電氣收費標准等政策措施,鼓勵、引導國有企業等主體參與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社會力量在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等就業人群密集區域以及社區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2—3歲嬰幼兒托管班。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居住社區嬰幼兒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持續推進社區兒童之家建設。加快推進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和母嬰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支持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

  (十二)加大監管力度。各類機構開展托育服務必須符合相關標准和規范,並對嬰幼兒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承擔監管責任,健全登記備案、信息公示和評估等制度,加強動態管理,納入誠信服務監管,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根據事權歸屬,實行“誰審批、誰監管”,加大行業監管力度,特別是對“月子中心”、托育機構等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四、建立完善積極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

  (十三)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突出生育三孩保障機制,對生育三孩女職工在原產假基礎上可再給予一定的獎勵假期,並增加其配偶護理假﹔實行0—3歲父母育兒假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認真落實生育保險制度,穩步提高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水平,確保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同步做好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兒參保工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十四)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完善並落實有利於女性發展的社會經濟政策,規范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嚴禁設立歧視性條件,促進婦女平等就業。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相關工作,婦女孕期、哺乳期間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斷勞動關系,不得變相降低薪酬待遇。對因生育原因中斷就業的女性,優先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

  (十五)加大稅收、住房等生育支持政策力度。貫徹執行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按照國家要求對普惠性托育機構實行減免稅收政策。對多個未成年子女家庭在租房、購房方面給予幫助和傾斜。研究制定差異化租賃優惠政策,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配租公租房時,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照顧。多子女家庭改善、置換房屋,按剛需家庭對待。

  (十六)加強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大力發展普惠性幼兒園,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滿足生育家庭幼兒就近入園需求。不斷優化義務教育布局調整,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有效解決“城鎮擠”、“鄉村弱”等難題,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十七)大力推進“雙減”工作。按照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和我省《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提升校內教育教學質量,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五、加強政策調整有序銜接

  (十八)維護好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雙女戶,按照當前有關規定享受各項獎勵扶助和優惠政策。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加強立法,保障響應黨和國家號召、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

  (十九)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選擇入住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落實好扶助所需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用於幫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

  (二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委托,開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依法代辦入住養老機構、就醫陪護等事務。建立定期巡訪制度,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系人制度,扎牢織密幫扶安全網。推進就醫綠色通道暢通和家庭醫生簽約應簽盡簽,深入開展“暖心行動”,全面落實精神慰藉、走訪慰問、志願服務、保險保障四項制度, 每個縣(市、區)要建設至少1所“暖心家園”。

  六、強化組織實施保障

  (二十一)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國情、國策意識,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要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協調,堅持和完善人口發展目標管理責任制,科學設定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考核指標,納入對各地、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范圍,認真做好各項工作任務,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二十二)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人口的結構性變化,引領形成濃厚的生育友好社會氛圍,弘揚主旋律、匯聚正能量,倡導適齡婚育、優生優育,科學健康養育,公平教育。積極推動生育文化建設與家庭文明建設融合發展,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引導社會重視家庭責任、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樹立科學文明的家庭觀、婚姻觀和生育觀,破除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構建新型婚育文化。

  (二十三)整合社會力量和資源。加強政府和社會協同治理,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加強計生協基層能力建設,做好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咨詢服務、優生優育指導、計劃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家庭健康促進等工作。鼓勵社會組織、志願者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嬰幼兒照護服務、計生特殊家庭幫扶等公益活動。以滿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營造嬰幼兒健康成長環境為導向,按照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活力發展城市創建活動。

  (二十四)深化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人口學會的作用,建立人口專家委員會,設立人口發展重大課題基金,加強人口發展前瞻性研究,科學研判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和分布的變動趨勢,完善人口發展規劃,優化人口空間布局和人力資源配置,研究提出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局。

  (二十五)做好工作落實和督導檢查。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狠抓工作落實,做好政策銜接,加強工作督導,確保政策實施穩妥有序。要按照中央《決定》精神和本《實施方案》要求,細化具體工作任務,切實履行職責,積極主動作為,確保各項優化生育政策落到實處。

  各市委、市政府每年11月底前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本地區人口工作情況,並抄送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省政府將適時開展督查。

(責編:鄒星、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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