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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委巡視辦與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辦法》

完善市縣黨委巡察機構與上級人民檢察院的協作配合機制

2021年10月09日08:34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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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完善市縣黨委巡察機構與上級人民檢察院的協作配合機制

  本報訊 (記者 王佳偉 通訊員 馬維謙)近日,陝西省委巡視辦與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於上級人民檢察院黨組配合市縣黨委巡察市縣人民檢察院黨組的協作辦法》,從總體要求、巡察范圍、工作機制和工作協調四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細化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市縣黨委巡察機構與上級人民檢察院的協作配合機制,助推我省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辦法》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巡視巡察工作決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認真落實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巡察市縣檢察院黨組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配合市縣黨委開展對市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要推進上級人民檢察院黨組與市縣黨委建立健全情況溝通、派員參加、巡察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增強監督合力,推動政治巡察不斷深化發展。

  《辦法》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明確將市縣兩級檢察院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不含黨組主要負責人)的巡察工作,納入市縣巡察全覆蓋范圍,並由上級人民檢察院黨組協作配合開展。同時,對西安市沙坡地區人民檢察院、銅川崔家溝地區人民檢察院和陝西鐵路檢察兩級三院等特別設置檢察機關的巡察工作進行了明確,徹底解決了巡察范圍不明、工作職責不清、協作配合不暢等問題,確保對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巡察監督無死角、全覆蓋。

  《辦法》明確了市縣黨委巡察機構與上級人民檢察院協作配合的內容和方式,建立起提前會商、人員選派、通報情況、政策咨詢、成果共享、協作督查等6個方面的統籌協作機制,覆蓋巡察全流程各環節,貫通前半篇和后半篇文章,確保巡察工作質量和效果雙提升。同時,還對省市縣三級巡視巡察機構與人民檢察院的日常協調配合事項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保障,為推動提升巡察監督質量提供有力制度支撐。

  為確保《辦法》務實有效,出台前,省委巡視辦專門下發通知,安排市縣兩級巡察機構有序對尚未接受巡察的市縣人民檢察院黨組開展巡察。同時,在商洛市進行試點,省人民檢察院派員擔任巡察組副組長,參加了商洛市委對商洛市人民檢察院的巡察工作,對《辦法》進行“試運行”。結合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和市縣兩級意見建議,雙方對《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確保務實管用、有力有效。

  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對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黨組的巡察全覆蓋。

(責編:孫挺、王晴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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