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文物古跡成為熱門打卡地。與此同時,一些地方的仿古景區、建筑也鬧出不少笑話:前有“雙眼皮、紅嘴唇”的“現代”兵馬俑,后有水泥版復建的龍門石窟﹔前有“最美野長城”被砂漿抹平,后有石窟造像被涂上濃艷“彩妝”……文化遺產如何科學合理地保護與利用,避免“破壞性修復”,令人深思。
文物古跡是城市的文化地標,也是延續歷史文脈的有形載體。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近日印發通知,明確要求堅決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有力維護文物真實性和歷史文化遺產尊嚴。近期,河北、山西、陝西等地均發布相關保護條例,禁止修建與文物相關的人造景觀、景點,遵守最低程度干預原則。加強對文物科學修繕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督促落實,任重而道遠。
一些地方興建山寨建筑、粗制濫造文物,這些人造景觀和山寨文物不僅歪曲歷史、傷害文物自身價值,還對當地的歷史文化風貌和周邊自然、人文環境造成損害,長此以往,更導致公眾對傳統文化的認知“營養不良”。保護的前提是尊重。期待此次相關部門的通知能引起各地重視,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維護文物的真實性,如此才能更好回饋公眾對歷史文化遺產傾注的熱情。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12日 第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