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小學教師減負 陝西發布15條清單

2021年01月06日17:00  來源:人民網-陝西頻道
 

人民網西安1月6日電(鄒星)日前,陝西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陝西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詳細列出15條減負事項。《清單》從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社會事務進校園、校園評比、報表填寫、教師培訓等方面做出規范,切實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尊師重教的濃厚社會氛圍,為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更加良好環境。

在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方面,《清單》中明確提出,未列入年度計劃、未經審批報備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原則上不得開展﹔涉及中小學校的創優工作,須由同級教育部門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不得變相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示范、先進、基地、明星學校等評比創建活動﹔未經同級教育部門同意,不得組織開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入校考察、觀摩、檢查排查等活動。

《清單》還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門要嚴格規范涉及中小學教師的報表填寫工作,杜絕各種數據重復上報及表格多頭填寫報送。除國家統計局外,其他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須向同級政府統計部門審批備案。

參加各類與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及培訓是中小學教師普遍反映的工作負擔之一。陝西省提出,杜絕強制要求中小學教師完成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問卷調查、調研材料、課題研究、檔案整理、資料收集、普查調查等資料﹔除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培訓外,其他部門和機構組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培訓,原則上不得安排學校和教師參加﹔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學教師參與微信公眾平台或APP投票、點贊、答題,推廣宣傳、座談研討、心得交流,撰寫征文、論文、案例、稿件、報告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此外,陝西還將嚴格限制和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堅持定期清理、限期清退。對於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的前提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

(責編:鄒星、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