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意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到2025年全省建设用地亩均GDP提高到23.7万元/亩
■ 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及省政府重大项目中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集中布局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泽)9月10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省建设用地亩均GDP由“十三五”末的18.8万元/亩提高到23.7万元/亩。
《意见》指出,全省要坚持节约集约、系统谋划、改革创新、激励约束的基本原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以“亩均论英雄”改革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规划管控、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举措,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的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在严格规划计划管控上,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节约集约理念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促进国土空间利用更加集约高效;要改革计划指标配置方式,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及省政府重大项目中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要引导产业优化布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效益集显的原则,重点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等,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集中布局。
同时,通过加强严格用地准入管理、推进立体综合开发、推广节地技术模式等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优化土地要素配置上,要鼓励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探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通过选择部分县区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试点,由点到面,分期分批,稳妥推进“标准地”供应;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为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要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土地要素流通。《意见》指出,到2022年底,全省土地供应全面进入良性循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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