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刘国中主持
本报讯 (记者 秦骥 刘枫)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中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永安作的关于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高阳作的关于秦腔艺术传承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林业局局长党双忍作的关于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光作的关于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光作的关于陕西省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作的关于陕西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赵宝田作的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作的关于陕西省“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光明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科技厅厅长孙科作的关于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作的关于我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的履职报告。
在当天的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我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草案)、说明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陕西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陕西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陕西省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陕西省“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及说明。
会议审议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姜锋、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文引学出席会议。
副省长程福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成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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