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

2020年01月02日07:35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

  三、时间安排与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做好动员部署。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市(区)制定下发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邮箱:ajjzhc@shaanxi.gov.cn)。

  (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市(区)每月25日前分别将工作小结和统计表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进行巩固总结。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市(区)对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复查到位。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市(区)2020年3月15日前分别将工作总结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部门、各市(区)都要结合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市(区)、省级各牵头部门要进行旬分析、月通报、阶段总结并呈报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每月向省安委办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报告。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推动先进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应用。要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班前警示教育,实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要提高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科学性针对性,大型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治理。要把严格执法贯穿于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全过程,扎实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和应急救援条例贯彻落实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总结会”“执法+专家”的执法模式。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区)要惩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各级政府和省级牵头部门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加强跟踪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省安委办要把一般事故查处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简单化处理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对各市(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依法严肃处理瞒报漏报事故案件。

  (四)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考核问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公开曝光等手段,推动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区)、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找短板、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要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省安委会要在考核巡查中对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行专项考核;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对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问题严重的,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调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警示教育。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开展趣味竞赛和有奖问答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区)至少要集中曝光2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外来过境大货车、城市渣土车安全管理,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煤矿“五假五超”“明盘”治理,危化品园区规划、城市安全发展等比较突出且影响全局、涉及长远的问题,要拿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或制度办法。要将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陕西省安委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提醒:如发现安全隐患,请拨打12350或向当地安委办、应急局反映。

(责编:左瑞、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