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餐浪費要罰錢,不得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反食品浪費法要來了

記者 廖睿靈

2021年01月04日07:1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反食品浪費法要來了

近來,各機關單位、餐飲企業紛紛響應制止餐飲浪費的號召,推出半份菜和小份菜等措施。圖為一名員工在公司食堂選擇半份菜用餐。新華社記者 張博文攝

“米粒雖小,尤見禮義廉恥”“節約事微,可助興國安邦”。走進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家餐廳,牆上貼著的一副對聯立刻映入眼帘。

小小對聯,折射出社會文明新風尚。2020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要加強立法,強化監管,採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

2020年12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反食品浪費法草案首次提請會議審議。這意味著,反食品浪費將從道德約束上升至法律層面。

建章立制,遏制餐飲浪費

“師傅,18層樓送3份飯,謝謝!”中午飯點,小鐘在公司的點餐群裡發了一條信息。不一會兒,食堂師傅就推著餐車,送來了熱騰騰的飯菜。

小鐘告訴記者,疫情發生以來,為避免員工在食堂集中就餐,公司採用直接送餐到各部門的方式。起初,食堂根據各部門人數,每天按照固定數量送餐。但固定送餐量總是多於實際需求,每天都有不少飯菜被白白浪費。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倡議發出后,食堂頒布新規,要求各部門每天提前告知實際用餐人數,按照實際需求送餐。

送餐方式及時調整,菜量選擇上也有了更多自主權。“以前,午飯的‘標配’通常是一盒菜配一份米飯,很多同事吃不完。”小鐘說,“現在,食堂送來的飯菜既有大份也有小份,可以根據自己的飯量‘私人訂制’。我發現,廚余垃圾的數量明顯減少了!”

餐飲企業推出“小份菜”“半份菜”﹔服務員適時提醒顧客適量點餐、理性消費﹔消費者量力而行、主動打包……近段時間,餐飲浪費現象得到明顯遏制。在全社會范圍內,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日趨濃厚,“節約糧食,文明用餐”的理念深入人心,制止“舌尖上的浪費”逐漸成為人們的共識。

不過,僅靠社會倡議和道德約束,就能完全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嗎?

2020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珍惜糧食、反對浪費專題調研。調研報告指出,制止餐飲浪費工作雖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糧食浪費問題在不同領域、不同環節仍不同程度存在。

前段時間,江蘇無錫的朱先生赴約參加生意伙伴的宴請。12個人的餐桌上,有10道涼菜、15道主菜,每個人還有一碗湯面,最后又上了一大份水果拼盤。

“菜上得多,浪費得也多!吃了一半后,大家幾乎就沒怎麼再動筷子。”朱先生由於工作原因,常常參加各種商務聚餐、工作宴請。他認為,在這種場合,點菜量往往遠超人們實際飯量。朱先生告訴記者,很多菜品都是撐場面的擺設,飯后大家礙於面子也不會將剩菜打包。講排場、比闊氣、愛面子等不良風氣的影響依然不小。

“不科學的消費心理和方式、精細化管理程度不夠、缺乏節儉意識是造成餐飲浪費的主要原因。”調研報告指出,當前全社會節約意識仍較為薄弱,制止浪費相關約束機制還不健全。

針對食品浪費中的突出問題,亟待建立長效機制,發揮法律引領和規范作用。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廣泛征求意見、反復研究修改的基礎上起草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就是要從法律層面遏制餐飲浪費行為。

“小切口”立法,解決突出問題

近年來,隨著短視頻和網絡直播興起,“大胃王”式吃播在社交媒體上走紅。

堆成小山的炸雞,用水桶盛滿的奶茶,一個人吃下十幾碗面條……美食博主小張向記者介紹,某些制作大胃王短視頻的博主在網絡上小有名氣后,可能會接到餐飲店或零食品牌的廣告。在利益驅使下,這類“大胃王”視頻一度越來越多。

“很多視頻其實是剪輯出來的,有些博主甚至吃完之后會催吐,既造成了食物浪費,也不利於身體健康。”小張說。

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明確規定,禁止制作、發布、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違反規定的,責令整改,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向餐飲浪費行為亮劍,反食品浪費法草案的相關規定不止這一處。要給肆意浪費行為念“緊箍咒”,必須對各個環節的不同主體明確相應的懲戒措施。

比如,草案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如果消費者造成明顯浪費,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

對於食品企業而言,如何處理“臨過期”產品始終是困擾經營者的難題。“一般來說,新鮮面包的保質期也就三五天,如果三五天之內沒有賣掉,就隻能統一銷毀,造成較大浪費。”一家食品公司的負責人說。

但在浙江金華,“共享糧倉”不僅解決了“臨過期”產品的處置難題,而且讓越來越多的市民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

原來,為了響應“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號召,當地發起“共享糧倉”愛心行動。無論是個人、家庭還是企業、單位,都可以把剩余的食材放入“共享糧倉”,有需要的市民可以免費領取。這不但避免了浪費,而且通過共享余量食品的方式實現了“物盡其用”。

草案明確要求建立捐贈需求對接機制,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向有關社會組織、福利機構、救助機構捐贈尚在保質期內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

“草案堅持問題導向,主要針對實踐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認為,推進“小切口”立法是此次草案起草工作的一個主要亮點,避免了大而全、小而全,著力解決餐飲浪費的突出問題。

條款需細化,未來值得期待

作為餐廳老板,谷女士看到反食品浪費法草案的相關報道后,表示十分支持,但在具體操作方面還存在一些疑慮。

草案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但什麼樣的情況屬於‘明顯浪費’?廚余垃圾處理費該按什麼標准收?”谷女士問道。

對此,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涂雲新認為,立法語言更注重基礎性原則,在執法過程中還要面臨如何在實際生活中解釋和適用法律的問題。

比如,每個人食量不一,不宜用相同標准規定浪費的額度﹔倡議餐廳推出小份菜,但規格需要設定統一標准,這樣才能作為監管處罰的依據﹔針對餐廳“誘導”消費者點餐的行為,要區分清楚服務員是在推薦優惠促銷餐品還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誘導……

問題怎樣破解?“關鍵要在明確立法目的、尊重法律文本的基礎上,界定清楚食品浪費行為的標准和范圍,形成合法正當的行政執法裁量基准。”涂雲新說。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副所長成升魁參與了此次草案的討論。他指出,政府部門應在法律基礎之上,結合不同地方、不同群體的飲食文化,制定具體的規定條款。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制定反食品浪費法,將近年來中國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明確各相關主體的責任,有利於建立長效機制,發揮法律的引領和規范作用,為全社會確立餐飲消費、日常食品消費的基本行為准則。

目前,草案尚在審議階段,人們期待反食品浪費法早日正式出台!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1年01月04日 第 05 版)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