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周明)記者12月28日從省委組織部獲悉:為提升和增強社區工作崗位吸引力,調動和激發社區工作者干事創業積極性,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社區人員配備、薪酬待遇、考核激勵等作出具體安排。
據悉,該《意見》所指社區工作者,是通過選舉擔任社區“兩委”成員的全日制工作人員和省、市(區)統一公開招聘的在職社區工作者。我省將積極推行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規模較大的社區應當配備專職黨務工作者協助書記抓黨建。
根據安排,我省將健全與崗位等級、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相挂鉤,逐年增長、動態調整的社區工作者薪酬制度。落實社區工作者體檢、帶薪休假等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為社區工作者繳納社會保險。同時,鼓勵社區工作者參加學歷教育,對在社區工作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社區工作者,可在崗位等級范圍內提高薪酬等級。積極組織和引導社區工作者參加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對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証書的,可給予津貼補貼或在崗位等級范圍內提高薪酬等級。
為進一步拓寬社區工作者發展空間,我省將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社區工作者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立社區“兩委”成員儲備機制,注重從公開招聘和具有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証書的優秀年輕社區工作者中發現培養社區“兩委”后備力量。加大從優秀社區工作者中招錄(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度。
該《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提出要嚴格落實錯時上下班、全日制班、上門走訪、服務承諾、代辦服務等各項工作制度,並規定每名社區工作者50%以上的工作時間要用於走訪網格居民群眾。社區工作者考核實行分類差異化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崗位調整、等級晉升、獎勵懲戒以及變更、續簽或解除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