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買買”的“雙11”,“剁手族”們再度熱鬧了一把。忙忙碌碌辛苦賺錢的人,趁著打折購買心愛的商品,可偏偏就有個別人雖然愛漂亮、愛打扮,看上了衣服卻不想花錢,干起了進商超偷衣服的勾當,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班房。
〖案情回放〗
熟悉商場、超市的人都知道,商場、很多熱銷服裝賣場都在每件待售衣服上裝有防盜磁扣,消費者通過結賬取掉磁扣,衣服才能順利帶出去,否則出門時就會觸發報警器報警。
日前,一對打扮時尚的情侶,男的提著拉杆箱,女的背著背包,大搖大擺地走進了西安市碑林區的一家服裝專賣店。然而,這對情侶不是去購物,而是去行竊。他們在這家服裝專賣店找了個沒人的地方,將衣服從架子上取下后,直接塞進拉杆箱,之后便大搖大擺離開了,出門時並沒有觸發報警器報警。過了兩天,兩人又來“一試身手”。這次行竊被店員在監控器上看得清清楚楚。
警方將二人抓獲后查明,這對情侶在拉杆箱上安裝了“特殊裝置”,隔絕了衣服上的防盜磁扣。據二人交代,他們一般會選擇人流量大、工作人員不多的服裝賣場,盜竊衣服后在出商場時,拉杆箱上的“特殊裝置”導致箱內衣服上的防盜磁扣不觸發報警器。等順利出了商場后,二人再將衣服從拉杆箱轉移至背包。近日,西安市碑林區檢察院依法對兩名嫌疑人批捕,並將以涉嫌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檢察官說法〗
本案辦案檢察官、碑林區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副主任劉曉溪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案中,二人的行為顯然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盜竊罪。”
劉曉溪提醒:面對“技術型”犯罪,商場應該增加視頻監控,做到監控視頻覆蓋無死角。此外,店員也要勤走動、多觀察,特別是人多的時候,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