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8月19日電(谷妍)“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使用財政扶貧資金和辦公經費支付項目建設資金”“插手干預招投標”......近日,渭南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的典型案件,詳情如下:
1.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春明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問題。2006年至2019年,陳春明在擔任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市審計處處長﹔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1008萬余元,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生活紀律等問題。2020年1月22日,陳春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2.韓城市西庄鎮實施精准扶貧項目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先施工后招標、未進行招投標等問題。2016年8月,韓城市西庄鎮政府與某新能源科技公司簽訂協議,為轄區建檔立卡貧困戶安裝光伏發電設備。項目實施過程中,未進行招投標,同時還存在使用財政扶貧資金和辦公經費支付項目建設資金問題。西庄鎮時任黨委書記高少武和時任鎮長孫大鵬,未能依法履行職務,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7月8日,高少武、孫大鵬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蒲城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呂新良等人插手干預招投標問題。2017年10月,蒲城縣林業局在未召開黨組會議的情況下,局黨組書記、局長呂新良私自將蒲城縣西禹高速迎坡面造林綠化建設項目的招標機構,確定為西安瑞君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並出具了委托書,由其實施項目招標活動。11月10日,副局長韓彥奎作為該項目分管領導,未能正確履職,在明知西安瑞君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無資質無委托的情況下,擅自代表縣林業局與其簽訂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協議書》,導致該分公司於12月7日違規進行了招標活動。2019年10月21日,呂新良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韓彥奎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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