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7月24日電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日前,陝西省西鄉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李耕(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耕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漢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耕在擔任漢中市漢台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區委副書記,西鄉縣委副書記、縣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干部任用、征兵入伍等方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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