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2020年07月07日10:15  來源:人民網-陝西頻道
 

人民網西安7月7日電 據洛南縣紀委監委消息,近日,洛南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分別是:

1.柏峪寺鎮茶房村原村委會主任李新民在換屆選舉工作中收受禮品問題。2018年5月,茶房村原村委會主任、選委會委員李新民先后兩次收受某候選人芙蓉王香煙2條、珍品好貓香煙3條,價值800元。2020年3月,李新民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靈口鎮程灣村違規報銷“四支隊伍”生活費用問題。2018年11月,靈口鎮程灣村第一書記邢建軍違規簽字,將應由駐村工作隊成員及村干部個人承擔的購置米、面、油等生活用品費用6101元從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中列支報銷,違反了扶貧駐村工作相關規定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村第一書記邢建軍、村黨支部書記蘭迎春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4月,邢建軍、蘭迎春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報銷的費用已收繳。

3.城關街道辦東街社區黨支部書記孫軍民、原居委會主任周增洛違規領取誤工補貼問題。2016年至2018年,東街社區黨支部書記孫軍民、原居委會主任周增洛在任職期間,以巡邏和重大活動安保誤工等名義違規領取補貼8350元,其中孫軍民領取補貼3200元,周增洛領取補貼5150元,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20年5月,孫軍民、周增洛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補貼已收繳。

(責編:鄧楠、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