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插手工程建設問題 長安區通報5起典型案例

2020年07月01日10:32  來源:人民網-陝西頻道
 

人民網西安7月1日電 (左瑞)“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驗收、報賬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請托人所送人民幣82萬元”......近日,長安區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規插手工程建設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長安區大兆街道重點項目辦公室原主任蔣永紅利用職務在工程建設方面違規收受他人好處費問題。2018年,蔣永紅在大兆街道中兆村地面附著物清表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為項目施工方西安嘉鴻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驗收、報賬等方面提供幫助,2018年10月,蔣永紅收受項目經理於某5萬元“好處費”。蔣永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月,蔣永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長安區交通運輸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雷鳴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決策、招標投標、受賄等問題。2011年9月,秦嶺北麓石砭峪西石路四岔村發生道路塌方,為承接該塌方區域內的道路搶修工程,五台林場原場長劉英奇找到雷鳴請求幫忙,經雷鳴同意,劉英奇與五台街道星火村原村主任趙全社二人以西安東升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名義承接該工程,雷鳴先后兩次共計收受賄賂70萬元。2012年7月,雷鳴在長安大道道路綠化工程項目中,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安排無資質施工方陝西智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前介入綠化項目方案設計,並於2012年10月開始項目施工﹔2014年1月智遠公司以綠佳公司名義中標長安大道道路綠化工程項目。2015年上半年工程基本完工時,智遠公司經理陳某某為感謝雷鳴在承接、施工上的幫助,向其送去感謝費共計人民幣300萬元。同時雷鳴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7月,雷鳴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長安區司法局原局長楊引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楊引信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在長安區灤鎮街辦、區衛生局、區司法局任職期間,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在土地租賃、征地手續等方面提供幫助,在為他人職務晉升、調整工作崗位等方面謀取利益,違反組織紀律﹔在任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對本單位“三重一大”的事項未提交局務會集體研究,個人決定單位重大事項,對單位採購活動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私自拆分項目交由他人實施,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請托人所送人民幣82萬元。2019年1月,楊引信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4.長安區郭杜街道杜回村村委會原主任王文柱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決策問題。2017年1月,在消防站項目圍牆圈建工程決策中,未經集體討論, 王文柱個人決定由杜回村村民王某與郭杜教育科技產業開發區簽訂消防站項目圍牆圈建合同, 造成一定負面影響。2020年2月,王文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長安區第一回收公司支部書記、經理齊小寧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決策問題。齊小寧身為黨員,作為一回司經理、法人代表,違反《關於加強固定資產建設及修繕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實施杜曲商業綜合樓項目時,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投標,與鑫昌德公司以房屋改造的名義進行聯營聯建﹔簽訂《房屋改造協議》內容產權、租期不明晰﹔對工程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未辦理相關報批手續。2019年9月,齊小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