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6月12日電(谷妍) “對水窖工程建設管護不力”“不認真履職,造成貧困戶不能及時貸款”“超額撥付扶貧項目工程款”......近日,陝西省安康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詳情如下:
1、漢濱區瀛湖鎮橋興村水窖工程建設、管護不力問題。2019年12月國辦督查發現,漢濱區瀛湖鎮橋興村部分水窖沒有配套水管、閘閥,無法蓄水和輸水,沒有管護責任主體,2016年建成后閑置至今。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共問責7名干部。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瀛湖生態旅游區管委會副主任唐明成(時任瀛湖鎮黨委書記)、鎮長李興春誡勉談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早陽鎮人大主席(時任瀛湖鎮黨委副書記)劉化波、瀛湖鎮副鎮長李群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黨內警告處分﹔負有直接責任的瀛湖鎮脫貧辦專職副主任鄧良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瀛湖鎮農綜站副站長王強受到政務記過處分,瀛湖鎮橋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唐瑞邦(時任村文書,水窖承建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此外,對漢濱區委、區政府、區扶貧局5名有關負責同志批評教育或書面檢查、談話提醒,對瀛湖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
2、紫陽縣脫貧辦干部黃原、紅椿鎮扶貧辦干部鄺瀟瀟不認真履職,形成貧困戶不能及時貸款問題。2019年12月,脫貧攻堅省際交叉考核反饋以上問題。經查,2018年8月,黃原在審核紅椿鎮紀家溝村一貧困戶貸款資料時,違規將其貸款額度由5萬元調至2萬元。該貧困戶遂放棄貸款,2019年3月又以新事由再次申請貸款。鄺瀟瀟將黃原貸款用途、額度不變即可使用以往《申請表》的錯誤答復轉達紀家溝村,且未審核紀家溝村二次上報的該貧困戶貸款資料就再行上報縣脫貧辦。2019年5月,該貧困戶才獲5萬元貸款。對此,黃原、鄺瀟瀟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4月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漢陰縣雙河口鎮財政所原所長李洪濤不認真履職,導致超額撥付扶貧項目工程款問題。2010年3月至2015年3月,雙河口鎮財政所在撥付幸和村社區服務中心項目工程款時,多筆資金撥付審批程序不規范,部分借支資金未按要求報賬,導致鎮財政所超額撥付工程款3.8萬元。對此,時任所長李洪濤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4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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