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6月5日電 (左瑞)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分為四個等級,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日前,西安市發改委官網發布《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含物業服務收費標准),即日起至7月5日,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新辦法都有哪些新規定?
物業服務分為四個等級 按高層、多層分別調整收費標准
《辦法》明確,物業服務由高到低設定為一級、二級、三級、等外四個服務等級(物業服務凡達不到三級服務標准的,收費按等外標准收取),按照高層、多層分別調整收費標准。
高層一級物業每月每平方米2.2元、多層一級物業每月每平方米0.85元﹔高層二級物業每月每平方米1.9元、多層二級物業每月每平方米0.75元﹔高層三級物業每月每平方米1.6元、多層三級物業每月每平方米0.7元﹔等外則按高層每月每平方米1.4元、多層每月每平方米0.65元收取。
《辦法》明確,企業提供的服務超過高層一級物業服務標准的,可在高層一級物業服務收費標准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5%。同時為了規范收費行為,物業企業執行浮動收費標准時,物業服務標准必須經過住建部門審核備案后執行。多層住宅按基准價可上浮不超過20%的原則制定物業服務收費標准。
物業費、停車費預收不得超三個月 可申請空置房
《辦法》擬定,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根據合同的約定按月計收,預收不得超過三個月。經業主驗收,暫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個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賃車位,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的次日起,其空置期間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准的70%交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室內停車費每月每車80元 露天60元
《辦法》提出,停車費按月收費標准為:室內停車場80元/車位·月、室外停車場60元/車位·月﹔按次收費標准為:室內停車場5元/車位·次、室外停車場4元/車位·次(按次計費不分晝夜,連續停車每8小時為一次)。同時提出,下列車輛臨時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的,不得收取費用:臨時停放30分鐘之內的車輛(僅限配置有公共停車位的小區)﹔ 執行公務的軍隊、武警、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等特種車輛﹔殘疾人車輛(僅限小區無障礙車位停放的由殘疾人駕駛的車輛)。
此外,《辦法》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停車場(所),應當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需要。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所)停放自有車輛,不得按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標准收費。對產權屬業主共有的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和利用人防工程設施建設的車位、車庫及建造的機械車位可以租賃,但不得實行車位買斷﹔對具有完全產權的地下停車場(所),可以實行車位買斷、贈予或租賃﹔車位買賣和租賃的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雙方協商確定。
廣告、出租等經營活動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公示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項目、服務標准、收費標准、計費方式、收費依據、優惠減免政策、投訴舉報電話以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督電話等信息,自覺接受監督。
利用、佔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從事廣告、出租等經營活動的,所得收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優先用於抵扣物業服務費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將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收費標准及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指導全市物業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管理權限,分別負責轄區內的物業服務收費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物業企業的物業服務標准和物業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並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物業服務行業誠信管理。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超過政府指導價標准收費、不實行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規定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