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6月2日電 (左瑞)“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隻表態、不表率”“違規將用於發展集體經濟的15萬元幫扶資金貸款給區某合作社收息分紅”“向4戶危房改造戶分別收取500元費用,用於購置辦公用品及清理垃圾等支出”近日,西安市紀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長安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駱虎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隻表態、不表率等問題。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駱虎在任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先后組織召開扶貧工作會議20次,並多次強調扶貧工作的重要性。但其作為區城管局駐村工作隊主要領導和聯戶幫扶干部,行動少,落實差,既未按照扶貧相關要求去駐村工作隊指導檢查工作,也未去過聯戶幫扶貧困戶家中,而是讓駐村干部代簽相關幫扶資料,行動上絲毫沒有起到黨員領導干部應有的示范引領作用。駱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1月,駱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2.臨潼區仁宗街道芋坡村黨支部委員周新年、村委會委員劉玉春違規決策扶貧事項、拖欠扶貧分紅款等問題。2017年12月,原劉坡村黨支部書記劉玉春、村委會主任周新年違反群眾紀律,未按照“四議兩公開”規定,違規將用於發展集體經濟的15萬元幫扶資金貸款給區某合作社收息分紅。后又拖欠支付15戶貧困戶2018年收益分紅,致使群眾利益受到損失,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劉玉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新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周至縣廣濟鎮永紅村黨支部第一副書記胡智民違規收取危房改造戶費用問題。2016年,時任永紅村村委會主任胡智民與該村會計張某協商,向4戶危房改造戶分別收取500元費用,用於購置辦公用品及清理垃圾等支出。胡智民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4月,胡智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