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安委辦第二督查組對榆林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第二輪督查

2020年04月14日15:16  
 

4月6日至10日,陝西省安委辦煤礦安全集中整治第二督查組對榆林市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第二輪督查。

督查組認為,榆林市在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一是能夠突出重點扎實開展煤礦安全集中整治﹔二是能夠主動作為有序推動煤礦安全復工復產﹔三是能夠著眼長遠大力提升煤礦災害治理;四是能夠立足實際嚴厲打擊煤礦違法違規行為。

督查組要求,一是整合各種力量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形成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自然資源部門和公安部門三支隊伍監管合力,採取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做好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提升煤礦安全監管能力。二是從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入手加強煤礦安全監管。要通過對煤礦企業的法人、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的落實,加大對企業職工安全培訓力度,增強企業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企業安全管理。三是採取多種手段加強煤礦安全監管。要充分利用舉報獎勵機制、聯合懲戒機制,利用社會力量,通過隱患舉報和實施“黑名單”管理,把煤礦企業的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保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四是利用多種形式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對一些典型的違法違規的煤礦企業要通過駐地電視台、報紙、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形成打擊違法違規生產的高壓態勢,讓企業認識到違法生產的代價,牢固樹立紅線意識。(當地供稿 陝西省應急管理廳)

(責編:李志強、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