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韓城市應急管理局:
根據《陝西省應急管理廳應急管理專家管理辦法(試行)》(詳見陝西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政府文件欄)有關規定,現就專家推薦選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分專業向省應急管理廳各專業組推薦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專家。
二、請省應急管理廳各相關處室分別負責以下專業組專家推薦及專家資格審核:
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處、煤礦災害防治指導處負責煤礦專業組﹔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負責危險化學品專業組、煙花爆竹專業組、民爆物品專業組﹔
工礦商貿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非煤礦山專業組、工貿專業組﹔
防汛抗旱處負責抗旱專業組、防汛專業組﹔
火災防治管理處負責森林草原防火專業組、消防專業組﹔
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處負責地震專業組、地質災害專業組﹔
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處負責防災減災救災專業組﹔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業組﹔
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負責預案管理專業組、醫療衛生(公共衛生事件)專業組﹔
規劃財務處負責規劃編制專業組﹔
政策法規處、安全生產執法局負責法律法規專業組﹔
調查評估和統計處負責災害風險評估專業組、事故調查與分析專業組﹔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處負責交通運輸專業組、建筑施工專業組、特種設備專業組﹔
教育培訓處負責公共安全政策與管理專業組﹔
新聞宣傳處負責新聞輿情專業組﹔
科技和信息化處負責科技信息化專業組。
三、請各市、縣(區)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各有關處室安排所推薦專家,下載填報《應急管理專家申請表》。其中,撰寫相關簡歷和材料,簽名部分必須本人手寫簽名,退休或無單位申請人可不填寫附件中推薦單位人事部門意見欄。
《應急管理專家申請表》可在陝西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政府文件---《陝西省應急管理廳應急管理專家管理辦法(試行)》附件下載。
四、請省廳各相關處室於6月30日前,將經審核確定的專家名單及《應急管理專家申請表》報送至科技和信息化處,由科技和信息化處統一錄入建庫。
聯 系 人:周利軍
聯系電話:029-61166252
郵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區未央路208號
郵寄單位:陝西省應急管理廳(處、室、中心、局)
郵 編:710021(當地供稿 陝西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