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區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2020年02月05日15:06  
 

為了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充分發揮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的重要作用,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強信貸投放規模

對從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生產的重點企業,協助納入國家發改委及工信部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以獲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優惠利率信貸支持,有效保障防疫物資生產。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通過風險補償、增量獎勵、創新獎勵等政策,引導駐地各銀行機構採取無還本續貸、調整還款計劃、延長還款期限、信貸重組等措施緩解企業經營壓力,幫助企業順利度過難關。

2、降低獲得信貸難度

切實發揮高新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對企業提供信用貸款,特別是對重點保障企業開展訂單貸的金融機構,降低反擔保要求。

3、降低融資成本

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及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引導銀行機構下調貸款利率,高新區對上述企業同期貸款貼息比例上浮至60%﹔高新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採取“見貸即保”,擔保費用最高予以全額免除。

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4、實施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企業,可返還該企業及其職工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5、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經營出現困難,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參保中小企業,允許其在疫情解除后補繳社會保險費。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補繳手續並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在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可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6、減免企業稅費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發生重大虧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7、延長納稅申報、繳納期限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企業,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經稅務機關批准后,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8、對承租管委會及下屬企業自建物業,疫情期間未享受其他房租減免政策的中小企業,免收2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小微園、創業園、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后續相關政策的實施當中予以優先支持。

開通綠色通道

9、開通融資綠色通道

對於衛生防疫、醫藥產品制造及採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方面的合理融資需求,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協調駐地銀行機構,運用金融科技手段,開展專人線上業務服務,實現“足不出戶,不愁業務”。

10、開通民生防疫物資綠色通道

對於從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生產的企業,在辦理業務相關行政許可事項時,開通綠色通道,先辦理再審批,並派專員負責,一對一協助企業辦理各種許可和証照。

鼓勵從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生產的企業走出去,為企業在海關辦理進出口業務時開辟綠色通道,為企業提供通關便利。(當地供稿 西安高新區)

(責編:李志強、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