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金額12元﹔入口時間:1970-01-01……”一筆50年的使用ETC進入高速公路的記錄,讓李女士感覺莫名其妙。
2019年12月31日,李女士注銷原三秦通ETC儲值卡后,在西安南大街一家銀行辦理了新ETC卡,設備激活后,李女士至今未開車在繞城及其他高速路段通行,車輛也沒有借予他人使用,“1月9日下午,我收到銀行短信通知,稱在陝西高速ETC支付了人民幣12元,當時我正在家中。”李女士說,查詢賬單詳情,她發現ETC扣款記錄的入口時間竟為1970年1月1日,距離所顯示2020年1月7日的出口時間已有50年,對此十分詫異。
華商報記者在李女士提供的其ETC賬單信息詳情中看到,顯示支付金額為12元,支付時間為2020年1月9日下午6時44分,入口、出口站名未顯示,入口、出口時間分別為1970年1月1日上午8時和2020年1月7日晚8時27分,相差足足50年。
李女士稱,1月10日,她通過銀行的服務熱線反映此情況,但至今12元扣費未退,也沒有收到相關的回復,“近來經常聽說ETC卡的種種問題,沒想到如今發生在自己身上,擔心會繼續出現這樣不明不白的扣費。”
1月16日,記者聯系了陝西省交通建設集團公司西安繞城分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沒有具體出口、入口站名,所以無法查明具體情況,同時,通過查詢該車牌號,顯示該車輛2019年12月31日至今沒有陝西省內高速行駛記錄,建議聯系辦理ETC卡的銀行咨詢處理。
在撥打陝西三秦通ETC客服熱線始終無人接聽后,記者聯系了全國ETC服務監督熱線95022,工作人員查詢李女士車牌號、ETC卡后稱,車輛確實沒有高速通行記錄,也存在1月份通行記錄還未同步的因素,會反饋給ETC卡發行方,查明后進行回復。
隨后,記者聯系了李女士所辦ETC業務的銀行后,工作人員稱,會盡快聯系客戶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