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共享單車碰瓷 一詐騙團伙被摧毀

記者 王瑩

2020年01月16日16:29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原標題:利用共享單車碰瓷 一詐騙團伙被摧毀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被告人劉某某、羅某某、林某某等三人共享單車碰瓷案,認定被告人劉某某等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三名被告人八個月至十一個月有期徒刑不等,並處罰金。

  據了解,2018年2月至4月期間,劉某某、羅某某等人流竄廣東深圳、福建福州、泉州等地以“碰瓷”為經濟主要來源,專門利用共享單車進行作案。該“碰瓷”團伙內部分工明確,羅某某負責駕駛租賃車輛載著林某某或其弟在道路上故意緩慢行駛,誘使被害人變道超車﹔劉某某負責從對向車道騎著共享單車伺機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手機被摔壞及腳受傷為由向被害人實施詐騙。該團伙在兩個月期間實施了17起“碰瓷”事故,共計騙取5萬余元。2018年4月18日,劉某某再次騎著共享單車作案時,被原被害人認出並扭送至派出所,羅某某及林某某分別於同年5月21日、6月11日被民警抓獲。

  近年來,汽車碰瓷詐騙犯罪行為花樣百出,“碰瓷黨”大多具有多人分工負責、作案多樣化的特點。很多被“碰瓷”的車主認為自己超車時開到非機動車道上,有交通違法的行為,就主動承擔“事故”責任,另一方面,“碰瓷黨”利用受害人急於上班、怕麻煩等心理,“私了”解決、花錢消災成了“事故”快速處理方式。在此,馬尾法院提醒廣大市民面對千變萬化的碰瓷詐騙手段,應該提高防范防騙意識,盡量為汽車安裝行車記錄儀,發生交通事故時可用手機拍攝事故發生現場照片,或者錄下與“碰瓷者”的對話,在道路沒有攝像頭的情況下,這些將成為維權的重要証據。

 

(責編:谷妍、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