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因婆媳矛盾導致家庭關系不和的案例屢見不鮮,但近日,未央區法院民四庭卻審理了一起因岳父與女婿發生矛盾導致小兩口起訴離婚的案件,這是怎麼回事呢?
女孩小張在母親病逝后,與父親老張相依為命,后經人介紹與小劉相識並結婚,樂觀開朗的小劉深得岳父歡心,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婚后不久,因小兩口都忙於工作,無暇顧及老張。漸漸地,老張顯得焦慮不安,加上家務瑣事纏身,稍不順心就會耍脾氣、鬧情緒,並與女婿小劉發生矛盾。小劉面對來自工作和家庭的雙重壓力,逐漸感到身心俱疲,遂起訴至未央法院,要求與小張離婚。
主審法官李欣仔細了解案情后,採用“背對背”的調解方式,給雙方做工作。在耐心疏導下,原告小劉終於說出了藏在心裡已久的話。原來,其起訴離婚並非是和妻子感情破裂,而是因為常常與岳父發生矛盾,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讓他疲憊不堪。被告小張也說道:“我和小劉感情沒有問題,小劉是個好人,對我父親非常孝順,現在因為父親的原因起訴離婚,我夾在中間也是左右為難,一邊是養育自己的親生父親,一邊是滿腹委屈的丈夫,但這有什麼辦法呢?”小張泣不成聲。
李欣察覺到,小劉要求離婚並非是因為夫妻感情破裂,而是在平衡家庭關系方面出了問題,主要原因是小兩口忽略了老張喪偶后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心理需求。
為解開雙方的心結,李欣和老張進行了交流。交談中,老張將女兒女婿結婚之后的種種表現一一陳述,言語中表現出了對女兒女婿的無限疼愛和依賴,他自己也不知道問題出現在了哪裡。
李欣將老張的話轉達給原被告,並幫他們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逐漸兩人也意識到,他們一直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而忽視了父親的感受。“離婚不是解決家庭矛盾的根本方法,既然夫妻感情沒有問題,為何不能共同面對並解決出現的困難呢?”聽到法官苦口婆心的勸解,雙方都慚愧地低下了頭。原告小劉當即申請撤訴,小兩口共同承諾,在今后的生活中,多陪伴老人,多與老人溝通交流,讓老人不再孤單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