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信息被“圍獵”,“消不良記錄”要小心

2020年01月09日13:14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原標題:征信信息被“圍獵”,“消不良記錄”要小心

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吳雨)個人信用報告是每一個人的“經濟身份証”,與申請貸款、信用卡消費等金融生活關系密切。近年來,征信信息重要性日益突顯,應用領域不斷拓展。

不過,由於個人征信信息裡包含大量敏感信息,已成為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圍獵”的目標。如何保護好“經濟身份証”?

每年兩次免費查詢不要忽視

北京市民王女士一開年就查詢了自己的信用報告,發現報告裡記錄了一家汽車金融公司去年底曾查詢過自己的征信記錄。“那期間我在4S店貸款買了輛新車,沒想到信用報告這麼快就顯示出金融機構的查詢記錄。”王女士告訴記者。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採取多種措施,切實維護信息主體的知情權。記者了解到,央行征信系統對信用報告每一次被查詢情況都進行詳細記錄,個人可在“查詢記錄”中了解到“過去2年內何人何時出於何種原因”查詢了信用報告,及時了解是否存在違規查詢行為或信息泄露風險。

“個人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曉蕾表示,公眾應充分利用這兩次免費機會,定期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及時發現問題並向記載這筆業務的發生機構提起異議。

數據顯示,2019年前11個月,個人信用報告本人查詢共8482.6萬次。其中,線下查詢佔比74%。人民銀行在全國設有2100多個查詢點,提供櫃台、自助查詢機查詢﹔部分金融機構網點、部分地區政務大廳也布設了自助查詢機等。另外,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官方網站(www.pbccrc.org.cn)可提供互聯網查詢,而招商銀行和中信銀行則作為試點銀行可提供網銀查詢。

不過,專家提醒,個人信用報告並不是查得越頻繁越好。王曉蕾表示,由於每次查詢會被記錄並在報告裡顯示,如果一個人在貸款前的一段時間內頻繁查詢個人征信記錄,有可能被銀行認為存在信用風險而謹慎放貸。

“代查征信”“消不良記錄”不要輕信

去年4月,交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和企業的信貸信息,被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處罰款人民幣29萬元。該公司項目經理沈某相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4000元。

按照相關要求,向征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但一些金融機構在查詢使用環節有章不循,管理不嚴,違規查詢用戶征信信息並出售獲利,極大地侵害了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為此,央行從嚴加強征信系統用戶管理,查漏補缺,加大接入機構違法違規成本。

工商銀行北京分行管理信息部總經理張淑麗介紹,在吸取一些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尤其是盜賣個人征信報告案件教訓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加強了個人征信信息保護工作。

近年來,不少人因輕信“花錢消不良記錄”“代查征信”,遭遇信用卡盜刷、電話騷擾等問題。對此,張淑麗表示,金融機構有嚴格的系統流程和管理要求,監控征信查詢行為,防范內外勾結違規刪改征信信息。應謹防落入不法分子“消除不良記錄”的圈套。

隻要及時還清欠款,每個人都有重建信用記錄的權利。王曉蕾介紹,目前個人信用報告隻展示5年的逾期不良記錄,自逾期欠款還清之日起保存5年,超過5年的不再展示。

遭遇“盜刷”“假車貸”可提出異議

最近,北京白領小希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之前她有一張信用卡遭遇境外盜刷,盜刷導致的逾期欠款給她的征信報告留下“污點”,這一度讓她非常著急。

“當時我正在申請一張新的信用卡,很怕受不良記錄影響。”小希告訴記者,她向發卡行中國銀行提出了異議,不久后不良記錄便被消除,也順利辦了新卡。

近年來,銀行卡盜刷、“假車貸”“假按揭”等事件時有發生,不少人擔心此類情況會影響自身信用報告。王曉蕾介紹,個人認為本人信用報告上的信息有錯誤、遺漏時,有權向征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申請,並要求更正。2019年前11個月,央行征信中心共受理個人征信異議申請4.9萬筆,異議回復率99.8%、異議解決率99.6%。

收到異議后,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需在20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答復異議人。“如果有的異議處理較為復雜,需要一定時間,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先做出說明,在信用報告的‘本人聲明’部分進行解釋。”王曉蕾說。

即便有不良記錄,銀行也不一定拒貸。工商銀行管理信息部征信管理處處長趙星霖表示,銀行是以科學的態度使用征信報告,不會看到逾期就不分青紅皂白拒貸。銀行往往會對征信報告中各類信息進行綜合處理,比如通過模型規則生成信用評分,輕微的逾期對分值影響有限,申請人仍有可能通過審批獲得銀行信貸服務。

專家表示,錯誤或過時的數據會影響消費者信貸業務的正常獲取,也會對放貸機構風險管理帶來不利影響,征信數據質量需要個人、機構、監管共同維護。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