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救護車脫離醫風和法律的雙重軌道

2020年01月08日13:37  來源:新快報
 
原標題:“外包”救護車脫離醫風和法律的雙重軌道

  ■李英鋒

  “我舉報,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將自己來住院的病人改成急救中心120接來的,套取醫院資金,還多收病人的出診費,損害群眾利益……”據報道,一封匿名舉報信送到了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信中提到的該縣人民醫院將救護車自定收費標准、虛造出車記錄等行為引起了縣紀委監委的關注。經查,2012年至2018年期間,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工作人員共虛造救護車出車記錄215次,多核發醫護人員績效獎和司機出車補助費共計25039.2元,涉及醫務人員65人。

  縣醫院的正規救護車被“外包”給社會人員,成了個人的搖錢樹,觸發了多個違規點,也脫離了醫風和法律的雙重軌道。

  《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未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及其內設機構、個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稱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工作;第二十七條規定: 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救護車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工作。誠然,醫院救護車“外包”之后,救護車還是醫院的,隨車救護人員也是醫院醫務人員,但救護車卻多了一個承包經營的“婆婆”,這個“婆婆”參與救護車經營,聘請管理司機,承擔運營費,賺取車費,讓救護車變成牟利的工具,套取醫院資金,損害患者利益,徹底改變了救護車的急救屬性,弱化甚至去除了院前急救的公益性,違背了上述管理辦法的要求,逾越了法律底線。另外,在這種承包狀態下,救護車一旦發生急救糾紛或者交通事故,也很容易留下難以歸責的法律隱患。

  針對一些“黑救護車”“山寨救護車”,有關監管部門尚在遏制打擊,但新田縣醫院卻逆風而行,自降身段,主動將正規救護車變身為社會人員承包經營的“半山寨車”,相關醫護人員還積極配合承包者參與虛造救護車出車記錄,說明醫院管理者的法治意識淡薄,急救中心對救護車管理存有極大漏洞,審核檢查流於形式,醫德醫風出現明顯缺位。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