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小學12日中學19日起放寒假

2020春季中小學2月10日正式上課

2020年01月03日08:07  來源:西安晚報
 
原標題:全市小學12日中學19日起放寒假

1月2日,記者從西安市教育局獲悉,全市小學於1月12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學於1月19日起放寒假。2020年春季中小學開學時間為2月9日報到,2月10日正式上課。

不得在期末組織

全區縣范圍的統一考試

據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縣、各開發區教育局、各中小學要按照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相關要求,對學生基礎性發展和學科學習成績進行考核評價(因病無法參加學習測評的學生,學校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價),做好記錄,評價結果要通過適當方式和學生家長溝通。

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考試成績一律以等級形式呈現,並充分體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各區縣、各開發區教育局、教科研機構不得在期末組織全區縣范圍的統一學業考試、競賽、測試活動,嚴禁利用考試成績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長、教師及班級、學生排名。

鼓勵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豐富寒假生活

寒假期間,市教育局鼓勵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豐富寒假生活。各區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少年宮)要有計劃地向學生開放﹔各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外教育資源,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類適合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研究性學習和其他有益的興趣活動。

各區縣、各開發區教育局要督導轄區各中小學校適當、合理布置有利於學生動手動腦、提高實踐創新能力的活動類、實踐類、探究類寒假作業。嚴格遵守“除高中畢業年級外,全省中小學節假日嚴禁以各種形式進行補課”的要求,確需進行畢業年級課業輔導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提前一周向所在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正式申請並提交安全預案,經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批復后方可進行。

高中畢業年級補課要遵循學生自願的原則,以答疑等形式進行課業輔導,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補課、不得安排上新課,寒假補課不得超過七天。其他年級不得補課和變相補課。不得舉辦各類學科競賽輔導班,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

各類學校不得為各種補習班提供場地和條件。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一律不得組織或者參與對學生的有償家教、有償補課活動,不得在任何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學校要提醒家長切實履行教育監護責任,安排好學生的假期生活,根據孩子的興趣愛好選擇適合的培訓,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或請家教給孩子增加過重課外負擔,損害孩子身心健康。各區縣、各開發區教育局要成立專項檢查組,下大力氣解決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社會培訓機構的不規范行為。

新學期開學時學校要公布

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

市教育局還安排了新學期開學准備工作,要求各中小學、幼兒園利用寒假時間完成校舍和教學設備設施的必要維修和教學用品的採購工作,進一步完善食堂設施,做好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各項工作。各中小學、幼兒園要認真研究制定下一學期的工作計劃,做好開學准備工作。教師假期至少要提前備好下學期一周課程,保証開學上好新課。各學校開學前要對校園安全全面自查。各區縣、各開發區教育局要在開學前組織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全面排除校園安全隱患。

新學期開學時,全市中小學要在校內醒目位置和學校網站向學生和家長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作息時間表、課程表、區縣和開發區教育局以及學校的投訴電話等。開學前后,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轄區學校的開學工作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立即改正。

此外,記者還獲悉,全市中小學統一於2020年7月5日起放暑假﹔新學年秋季開學:8月31日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記者 馬相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