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出失业保险新举措助企纾困保民生

■ 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
■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今年底
■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 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本报讯 (记者 孟珂)6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出失业保险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减负稳岗,加强民生兜底保障。
稳岗位,加大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同时,2022年内,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累计出现1个及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区)、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足额缴费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4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扩就业,实施大学生就业扩岗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提技能,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被纳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范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及以上。同时,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当地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减负担,加大社保降费和缓缴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今年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到今年底。
保生活,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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