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公证行业服务疫情防控利企便民十项举措
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5月15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全省公证行业服务疫情防控利企便民十项举措》,要求全省公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采取网上预约、提前审查、快速办理、减免费用等方式,确保公证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标准不降、质量不减。
十项利企便民举措包括:一是参与疫情防控服务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在防疫工作期间,需申请办理委托等民事类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免费予以办理。二是为企事业单位办理涉疫情防控相关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并酌情减免费用。三是当事人办理一般事务性委托、文本相符、证书(执照)等公证的,可通过陕西法律服务网“零接触”在线办理。四是需跨市办理的公证事项,承办公证机构可联系当地公证机构协同办理,联系不便或遇紧急事项的,可向省公证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协调。五是需跨市进行公证核实、调查,承办公证机构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完成的,可委托当地公证机构予以协助。六是被隔离或封控的人员有紧急事项需要办理公证的,除在线申办外,还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12345政务热线向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机构应开通绿色通道,高效、灵活办理。七是对因受疫情影响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可按规定减免费用;受疫情影响严重,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联系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协调处理。八是已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确因疫情导致债务逾期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免费提供公证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因调解达成新的协议,可按规定减免费用。九是因疫情发生而需要办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的,公证机构应优先办理;域外使用的,可协调翻译、认证等相关机构加急处理。十是凡为疫情防控捐赠款项、物资等需要办理赠予等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免费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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