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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构建高效顺畅的群众信访办理体系

2021年12月18日08:39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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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构建高效顺畅的群众信访办理体系

本报讯 (记者 申东昕)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工作,通过强化五项措施,构建起高效顺畅的信访办理体系,及时满足群众环境诉求。

畅通诉求渠道。陕西南北地域差异大,地域口音迥异、污染特征不同,为保证信访受理人员能准确、高效记录问题,保障组分别从陕北、关中、陕南各市抽调长期从事环境投诉受理人员,负责接听来自不同地域的信访电话,大大提高了信访受理效率。

压缩交办时限。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第一时间由省信访办理组按职责分工、区域,进行分解、登记,当天转交市(区)办理,办理时限从10天缩短到8天,并要求能够马上就办的问题,立即行动,立行立改,复杂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阶段报进展。

强化督办落实。为传导压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信访办理组以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名义向相关省直部门、市(区)党委限时交办信访件。信访问题办理期间,由省市两级现场督办组,对重点信访问题办理情况,逐一现场核实,确保办理彻底,群众满意。

严格审核把关。市级信访组从举报内容、是否属实、现场核查、问题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六个要素进行严格审核,驻地督察局对重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同时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监管不到位不放过、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从制度上保障了解决问题的质量。

公开接受监督。省信访办理组审核确认办结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在省市级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按规定样式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12月17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问题13批871件,共涉及12个市(区)和3个省直部门,其中西安市373件、咸阳市75件、榆林市67件、渭南市62件、商洛市62件、安康市52件、汉中市47件、宝鸡市39件、延安市24件、韩城市24件、铜川市20件、杨凌示范区9件、省直部门17件。从类型看,涉水问题117件,涉大气问题175件,涉土壤问题180件,涉生态问题132件,涉辐射问题3件,涉噪音问题155件,其他污染问题109件。目前已办结139件,办理情况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各市(区)报纸、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编:邹星、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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