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
■ 明年起每年每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苏陕协作资金和项目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倾斜
■ 对所有脱贫县一并支持、一体帮扶
本报讯 (记者 程伟)10月27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2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上优先布局,资源投放上重点保障,政策措施上倾斜支持。
中央确定我省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合省情,我省确定了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我省在工作安排上,将坚持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突出位置,持续振兴特色产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区域发展能力,确保重点帮扶县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力有效开展。
在体制机制上,我省将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落实省级领导包抓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机制,持续发挥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评估,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在政策举措上,我省30余个省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和规划引领,加大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各类新政策、新举措在重点帮扶县先试先行,以工代赈、折股量化分红等措施在重点帮扶县优先实施,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重点帮扶县脱贫劳动力。
在支持力量上,我省将从明年起,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常因素分配的基础上,每年每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项目;同时苏陕协作资金和项目也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倾斜;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帮扶县挂职,加大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力度。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妥善解决现实问题,做到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重点帮扶县自身也要制定路线图,参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做法,科学编制五年过渡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省上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县都是支持重点,区别只是支持渠道不同。各地要对所有脱贫县进行关注,一并支持、一体帮扶,确保所有脱贫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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