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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麦文雄摄 |
人民网西安7月31日电(麦文雄) 7月30日下午,西安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陕西政法机关在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领域,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6件、撤案119件;对企业管理人员涉嫌犯罪的,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建议判处缓刑,陕西省不捕非公企业事业单位人员427人,不捕率为36.25%,比其他刑事案件平均不捕率高出14个百分点,最大限度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等做法,推动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黄超介绍,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省委政法委于去年1月11日印发了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了6个方面20条工作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省级政法单位相继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优化提升“亲商、利商、促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陕西省委政法委组织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保障。其中,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审判机关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平等保护等法律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行贿等违法犯罪的界限,切实防范涉企业冤假错案发生。去年以来,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81人,起诉3446人,为企业家安心放心地创新创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陕西省法院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116”工程。“3116”工程实施以来,陕西省的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出了范围不断拓展、保护力度逐步增强、保护质量明显提高、保护影响力显著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为服务陕西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落实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尽管陕西省政法机关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仍暴露出一些如政法机关重管理轻服务、服务意识不强,政法干警粗放式执法、立案决定和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够慎重等问题。下一步,陕西省委政法委将组织全省政法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政法机关职能进一步强化对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保障。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认真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依法合理采取民事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和改进民事司法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提升依法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释放创新创业活力。”黄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