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困難群眾獲得更及時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
《陝西省法律援助條例》修訂實施

近日,陝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陝西省法律援助條例》。目前,《條例》已全面施行。
《條例》包含機構和人員、形式和范圍、程序和實施、保障和監督等4部分內容,旨在保障困難群眾獲得更加及時便利、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條例》依據我國法律援助法的體例結構,新增第二章‘機構和人員’,明確了法律援助機構的設立,以及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人員的職責等,並對法律服務資源跨行政區域流動機制作了細化規范。”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條例》擴展了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圍,讓群眾法治獲得感更有保障。《條例》對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進行補充完善,新增“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代理”等內容﹔結合陝西省法律援助工作實際,在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中,新增“請求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土地權屬糾紛、林權糾紛、宅基地糾紛權益請求民事權益保護”“因農作物、養殖產品等受到損害,或者使用偽劣農藥、化肥、種子等農資產品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請求賠償”等內容。
此次修訂,讓陝西省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更加規范。《條例》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及實施等內容進行補充完善,明確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過程中材料提交、補正告知等事項﹔新增“申請人可以通過服務窗口、網絡平台等方式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等規定﹔補充完善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和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新增受援人可以申請更換法律援助人員的情形以及法律援助人員履行報告義務的情形。
為健全保障和監督機制,《條例》還新增了“保障和監督”內容。《條例》通過對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設以及具體工作中減免相關費用的情形予以明確,推動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充分發揮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保障作用。同時,《條例》對投訴舉報制度、法律援助機構全流程監督等作出規定,並明確將律師事務所、律師履行法律援助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考核。
記者從陝西省司法廳獲悉:為進一步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日前,由陝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安市司法局主辦的“‘法援惠民生·安心農民工’暨《陝西省法律援助條例》宣傳服務活動”在西安火車站北廣場舉行。
活動現場設置法治展板、法律咨詢台,由專業律師為農民工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耐心解答群眾關於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工傷賠償等方面的疑問。同時,工作人員向群眾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知識讀本,詳細介紹法律援助的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內容,幫助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援助政策和維權途徑。
除此之外,工作人員針對新修訂實施的《陝西省法律援助條例》中關於補充完善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和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新增“申請人可以通過服務窗口、網絡平台等方式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等規定,明確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過程中材料提交、補正告知等事項,現場進行了宣傳和解答。
陝西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陝西將繼續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拓展服務領域,做好農民工、新業態勞動者等群體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為法治陝西建設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務保障。(陶玉瓊 李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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