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五起违规典型案例 涉低保、高龄补贴审核不力等

2021年04月29日08:25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人民网西安4月29日电 (邓楠)未详细核查低保申请和复审资料致不符合条件者违规领取低保金53379元;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违规接受请托人宴请并收受礼品;老龄工委会办公室主任履职不力,致使高龄补贴仍向多名已死亡老人发放……28日晚,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当中提到,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自身不正不净,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仍然心存侥幸,必然受到严肃处理。

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新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祁文超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时任新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祁文超分管低保工作,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对低保申请和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王某某一家三口纳入低保范围,导致其违规领取低保金53379元;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祁文超对陈某某家属提供的低保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导致其家属利用已死亡的陈某某身份冒领低保金17428元。2021年1月,祁文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成明军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成明军在办理武某某盗窃案件过程中,私自与案件当事人会面,违规接受请托人宴请并收受礼品。成明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成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汉中日报社工会原主席余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时任汉中日报社特刊部负责人余凯,先后违规决定以组稿费、岗位津贴等名义向特刊部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0.85万元。2021年2月,余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回。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新城派出所四级警长刘杰在办案过程中不尽责不作为问题。2016年,刘杰在办理杨某某夫妇被伤害案中,对涉案人员临时布控一个月后,再未采取任何措施,直至2019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才将该案提起办理,导致该案久拖不决和受害人长期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刘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商洛市丹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屈彦海在高龄补贴审核过程中履职不力、作风漂浮问题。2018年至2019年,屈彦海在负责全县高龄补贴复审年检工作中,对各镇(办)上报的死亡减员人员信息未及时审核和删减,致使2019年第四季度前,仍向多名已死亡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021年2月,屈彦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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