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2020年11月28日10:07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我省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本报讯 (记者 宋志明)11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第十场获悉:“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顺利推进,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近年来,我省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原则,着力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给我省下达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5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4590万亩。依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全省实有耕地面积5965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95万亩,分别比目标任务多出551万亩和5万亩,稳固守住了全省耕地保护红线。

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省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了耕地管控性、约束性、惩治性、补救性、建设性保护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我省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纳入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明确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履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相应的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补、考”特殊保护流程规则,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激励性、约束性保护体系。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我省构建起了“县域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省级统筹保障重点”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框架;通过土地整治等措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通过“旱改水”“坡改梯”、小流域综合整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零、散、乱、旧农房等拆除归并和复垦耕种,有机调整生产和建设空间布局。

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全省围绕保护耕地这个核心,通过建立全民监督制度,完善五级巡查网络,严格项目用地监督,推进卫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5项举措,大力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确保“农地姓农”“耕地姓粮”。

(责编:左瑞、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