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1年06月02日08:24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人民网西安6月2日电(李志强)日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通过视频会议,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确保在6月底前将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6元,体现社会公平。实行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另外,针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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