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7月24日起填报志愿

2020年07月13日09:02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人民网西安7月13日电(邓楠) 近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今年陕西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培养方式、入伍办理、任命和待遇、经费保障及工作要求做了详细说明。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7月24日12∶00至7月27日12∶00。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设3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检和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时间为8月3日至8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结合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并提前报告陕西省征兵办公室。在确定体检对象方面,填报志愿结束后,陕西省招办在提前批次专科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4倍确定体检对象;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

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陕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规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从第二、第三志愿中根据缺额按照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补充档案。当3个志愿人数仍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从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投档比例按照1∶1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在入伍办理方面,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部队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在任命和待遇方面,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在经费保障方面,定向培养士官工作中宣传、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及正常办公等所需经费,列入各级征兵办公室年度征兵经费予以保障。高校办学所需经费、培养对象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体检、面试的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责编:邓楠、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