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五督查组对延安市煤矿集中整治和“学法规 抓落实 强管理”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2020年04月14日15:18  
 

4月7日至10日,陕西省安委办第五督查组对延安市煤矿集中整治情况以及“学法规 抓落实 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延川县应急管理局,富县工业局,延川县泰丰煤矿、新泰煤矿,富县党家河煤矿、郭家洼煤矿,黄陵矿业一号煤矿,通过下发调查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走访等方式,对煤矿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详细了解“一规程三细则”学习贯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检查指导。

在延川县应急局,针对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盯守不到位、学法规各项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督查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细化学习落实方案,分级分类做好培训;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落实驻矿盯守责任;四是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有序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在富县党家河和郭家洼煤矿,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督查组要求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培训工作,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现象;同时对“学法规 抓落实 强管理”活动形成的典型材料及时总结上报。在黄陵矿业公司二号煤矿,督查组要求矿业公司和煤矿,进一步提升现代化办矿水平,做好信息化智能化示范矿井引领,认真实践“群防群控 全员参与”及“人人都是经营者,人人都是效益”的理念,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上报。 (当地供稿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责编:李志强、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