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拆除5辆“山寨出租车”顶灯等设备
1月12日上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又接到市民电话举报,有数辆绿白相间的“出租车”在红光路附近营运,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再次向在场的残障人士宣传了相关政策,并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拆除了现场5辆“山寨出租车”的智能顶灯、计价器等出租汽车专用设备。
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规定,合法经营出租汽车应当获得三项许可:出租车公司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需要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需要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经过公安部门背景审核和备案后方能上岗从事营运。有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酒驾记录和暴力犯罪记录的人员都不能驾驶出租车营运。未取得三项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董华介绍,出租车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服务行业,西安市区出租车平均每辆车每天要跑400多公里,拉40多趟乘客,单车每月平均工作时间462个小时,车辆和驾驶员工作负荷高,又关乎乘客的出行安全,所以对车辆和驾驶员有一定的要求。这些残障人士营运出租车没有取得三项许可的任何一项,驾驶员没有由公安部门进行背景审查,没有经过培训和考试,尤其是没有定期的安全培训,营运中遇到突发状况可能无法有效处理。这些车安装的计价器没有经过计量部门的校对和审查,运价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无法购买营运车辆保险,无法提供正规出租汽车发票,由于缺乏监督,也可能做不到每月对车辆的安全检查,会对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
董华说,执法人员非常理解这些残障人士想要改善生活的想法,但是任何行为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营运出租车不光是一份谋生的手段,更是一份对车上乘客安全的责任。春运期间,管理处将继续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各类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为旅客安全回家保驾护航。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己的出行安全,一定要选择正规出租车或合法网约车出行,如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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