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界收费站取消后高速收费也悄悄涨价了吗?官方释疑来了!

记者 李琳

2020年01月06日20:1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原标题:省界收费站取消后高速收费也悄悄涨价了吗?官方释疑来了!

官方释疑:同一车辆行驶相同路径 为什么通行费却和以前不一样

一方面是车主实际体验中感觉“上涨”,一方面是政策中一再强调的“精确计费”。在实际操作中,究竟该如何理解“精确计费”?1月6日,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记者和车主几个最困惑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1.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客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答:正常情况下不会。由于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理论上应交通行费也不会发生变化。而且,在这次改革中,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其应交的通行费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但由于新的计费系统是以车辆通行的实际路径进行计费,与原来的按照最短路径(陕西省是最小费额)收费相比,少部分车辆的应交通行费额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也符合依法公平交费的原则。

2.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货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答:在这次改革中,货车计费方式发生较大变化,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为实现新旧计费方式平稳过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专门通知,督促指导各地以本省(区、市)2018年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为重要依据,计算通行费费率,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就陕西省货车计费方式及标准调整方案而言,标准装载和接近标准装载货车的收费水平较过去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当然,对于空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总的来说就是空车费用略有上涨,重车费用明显下降。车货总重超过平衡点吨位,费用降低。在合法装载的情况下,装载越多,费用节省越多。

3.相同车型的车辆行驶相同路径,为什么通行费却和以前不一样?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

(1)通行费取整规则进行了调整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通行费取整规则进行了调整。原来执行的是“三七作五,二八归零”的圆整规则,现在执行的是按实际路径实际费用收费,CPC卡取整到“元”,ETC取整到“分”。例如:

调整前,如应收12元,原来“二八归零”后实收为10元,现在调整后按实际的12元收取。

调整前,如应收13元“三七作五”后实收为15元,调整后按实际的13元收取。

(备注:“三七作五,二八归零”是指,通行费的个位部分,3元至7元的,收5元,小于等于2元的部分不收,大于等于8元的收10元。)

(2)实行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

2020年1月1日前,从A点到B点,有多条路径可达,无论你行驶的是哪条路径,都是按最低费用收取通行费,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按实际(精准)行驶路径收费,即依托ETC门架系统+收费站执行分段扣费或计费。

例如:例如,驾驶1型小客车从牛家梁站至陕西佳县站,我们分别选择两条不同路径行驶:

第一条:牛家梁站——锦界立交——安崖——开光川特大桥——王家砭立交——陕西佳县站,通行费104元。

第二条:牛家梁站——牛家梁互通——青云互通——麻黄梁——王家砭立交——陕西佳县站,通行费57元。

所以,从牛家梁站至陕西佳县站,如果你走的是第一条路径,在2020年1月1日前,是按最低费用收取,即收取通行费57元,2020年1月1日起,按实际路径收取通行费则为104元,这就是相同路径通行费用前后出现差别的原因。

(3)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同一车(轴)型的货车,空车和重车通行费一样。这样一来,空车可能会感觉通行费涨了,重车会感觉通行费降了。交通运输部明确,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并组织力量对各地的费率调整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所以,货车车主和物流企业大可不必过多担忧,建议货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提高实载率,更好地分享政策调整带来的红利。

据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收费系统仍在调试完善过程中,车主对新的计费方式有疑问的确实比较多,也有人认为多收费向该中心进行反映,这种情况会进行核查,如果确实出现多收费情况,会予以退还。如果您在高速行驶中发现收费出现异常,可及时向12122进行反映,工作人员会进行核查回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车主,尽快安装ETC装置,方便行车,提高高速通行效率。

(责编:谷妍、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