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赵一德主持会议
本报讯 (记者 秦骥)9月25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一德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维斌作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作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占峰作的关于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文平作的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永安作的关于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一兵作的关于陕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姜建春作的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侯社教作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作的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喜民作的陕西省政府关于陕西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高阳作的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作的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思泓、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作的履职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任免事项等。
在当天的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以上三个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渭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榆林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郭青、李晓英、樊维斌、杨广亭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
陕西省副省长窦敬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前,常委会邀请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作了题为《第四次工业革命背景下的改革与发展》的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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